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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7-08-18 | 发 布 日 期: | 2017-08-18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16期食品(节令性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17年 第67号
近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对节令性食品(粽子)的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粽子100批次,未检验出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05月25日
(转自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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