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10-19  发 布 日 期:  2017-10-19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22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7年 第91号)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17年 第91号
根据2017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4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共17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7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水果制品42批次,不合格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3批次,不合格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2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49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江门市蓬江区荷塘天和商场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富新园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月16日生产、规格为120克/袋的绿提子,霉菌检出值为58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0CFU/g)高出10.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环球家电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泰行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5日生产、规格为200克/袋的香草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94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g/kg)高出0.9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1.佛山市顺德区伦教鹏鑫泰百货店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久香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4月9日生产、规格为200克/袋的七仔白葵瓜子,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45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中山市信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三毛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日生产、规格为228克/袋的草莓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8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80g/100g)高出1.25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深圳市金沙摩尔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喜悦来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示为普宁市里湖新味食品厂2017年3月18日生产、规格为200克/袋的奶油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0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2批次:1.惠州市粤新好又多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出奇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4月5日生产、规格为200克/袋的生粉(玉米淀粉),霉菌检出值为12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CFU/g)高出0.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揭阳市永弘亨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创鸿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4月10日生产、规格为100克/袋的绿桥生粉,霉菌检出值为22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CFU/g)高出1.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糕点不合格2批次:1.珠海市南屏广生鹏泰百货店销售的标示为高要市莲塘官塘品尝食品厂2017年4月17日生产、规格为150克/袋的迷你米糕(绿豆味),霉菌检出值为61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高出3.1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番禺汉溪店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金平区富隆食品厂2017年4月15日生产、规格为400克/袋的金牌淮山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16.0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mg/kg)高出2.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07月06日       
(转自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