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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5-10-28  发 布 日 期:  2015-10-28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15年第3期)

粤食药监妆〔2015〕106号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靓邦素白皙红润净白三件套”等66批产品含有禁用物质或超量使用限用物质(详情见附件),属于非法产品。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含互联网销售)的监管,对已上市销售的上述非法产品立即采取责令下架、停止销售和召回等措施,核实非法产品后责令生产企业停产整顿。同时,要组织力量,彻底查清不合格化妆品的批次、数量和流向,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流向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厉惩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经营上述非法产品的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于9月20日前将核查处置情况和经营企业下架封存情况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并向社会公开。

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如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化妆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


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抽验不合格产品名单(2015年第3期).xls



资源转载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