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7年07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乐昌)食药监食罚〔2017〕12号 |
乐昌市长来镇中学食堂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未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案 |
乐昌市长来镇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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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根茂 |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未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二十七条 |
自动履行2017.7.5 |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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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乐昌)食药监妆罚〔2017〕1号 |
邱美娟(乐昌市邱小美百货店)经营未经检验的进口化妆品案 |
乐昌市邱小美百货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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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美娟 |
经营未经检验的进口化妆品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 |
自动履行2017.6.30 |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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