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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12-30  发 布 日 期:  2016-12-30 
韶关清远签署食品药品稽查打假区域合作协议
                                            
 为建立食品药品监管协作机制和打假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10月28日,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叶新年副局长率队赴清远开展食品药品稽查打假区域合作调研,并与清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署了食品药品稽查打假区域合作协议。

    
    该合作协议立足于协同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维护市场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两市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共同组成了“韶关、清远两地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委员会”;建立了委员会联络员制度,各指定1名总联络员并组成联络员办公室,负责两地间的日常联络工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当年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协调解决两地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两地食品药品稽查打假合作还将建立三大机制:一是案件协查联动机制,两地实行统一的案件受理、接办、转办制度和首接责任制;二是大案要案查处联动机制,对在两地区域内涉及跨地区并有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影响的案件,首发地区要及时知会另一地区,各自展开调查并相互及时通报调查处理情况;三是建立两地稽查信息沟通机制,逐步建立两地共享的稽查信息化数据库,形成区域内协调、统一、规范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储存系统,及时沟通、交流、共享信息。
    下一步,韶关市食药监局将借助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建设的契机,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稽查打假工作的区域协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为建立食品药品监管协作机制和打假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10月28日,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叶新年副局长率队赴清远开展食品药品稽查打假区域合作调研,并与清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署了食品药品稽查打假区域合作协议。
      该合作协议立足于协同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维护市场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两市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共同组成了“韶关、清远两地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委员会”;建立了委员会联络员制度,各指定1名总联络员并组成联络员办公室,负责两地间的日常联络工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当年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合作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协调解决两地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两地食品药品稽查打假合作还将建立三大机制:一是案件协查联动机制,两地实行统一的案件受理、接办、转办制度和首接责任制;二是大案要案查处联动机制,对在两地区域内涉及跨地区并有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重大影响的案件,首发地区要及时知会另一地区,各自展开调查并相互及时通报调查处理情况;三是建立两地稽查信息沟通机制,逐步建立两地共享的稽查信息化数据库,形成区域内协调、统一、规范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储存系统,及时沟通、交流、共享信息。
     下一步,韶关市食药监局将借助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建设的契机,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稽查打假工作的区域协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