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01-13  发 布 日 期:  2017-01-13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镇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
 
根据《乐昌市2016年镇级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乐委办[2016]39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市各乡镇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4个考核组,分别对全市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镇级食品药品安全绩效考核现场检查。
在本次绩效考评检查过程中,市食药监局积极根据镇级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内容,细化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重点针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以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细致的考核检查。同时根据考核情况对各乡镇进行严格审核评分。通过本次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绩效考评,进一步推动我市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谢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