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8-02-28 | 发 布 日 期: | 2018-02-28 |
开学伊始 乐昌多措并举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本周是我市各
中小学(托幼机构)
春季
新学期开学的日子,
为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及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乐昌市食药监局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
全面
排查
,强化主体准入。
针对全市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及校外托管机构,严格审查经营主体资格,对经营条件达不到许可要求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严禁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
二是强化监管,督促制度落实。检查涵盖
该
市各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
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
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情况;
着重针对
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原料采购、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
开展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向被
检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被检查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突出重点,推进明厨亮灶。结合该市单位食堂量化分级等级提升工程工作,深入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
设
,
积极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扶持,把专项检查和明厨亮灶建设相结合,深入抓重点、树样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力争年底前
实现80%
以上学校食堂
建成“明厨亮灶”
建设目标
。
四是加强宣传,做好应急处置,
结合专项检查,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加大专项检查工作成效宣传力度,
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形成家长、师生、群众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有效
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谢思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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