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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8-04-04 | 发 布 日 期: | 2018-04-04 |
市食药监局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核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局“十三五”药品安全规划执业药师配备工作方案的要求,2018年2月起,市食药监局积极开展强化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经营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核查工作。
此次检查重点为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时间跨度为2017年以来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通过数据库查询执业药师注册情况、执业药师注册证是否亮证、企业是否为执业药师购买社保、执法人员核查时执业药师是否在岗上班等检查情况,核查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情况。
此次核查行动,执法人员秉着多项并举,多次核查的执法精神,从我市近年来新开办的16家药品经营企业入手,采取随时随地的随机检查方式,狠抓执业药师“挂靠”现象。截止目前,共核查药店28家次,完成省市交办需核查药店两家,对涉嫌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企业,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且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对查实再次违法的企业,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按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形论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
目前,此项工作正有序进进行中。药品安全人人参与,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购买处方药,需凭借医师开具的处方单并经药店执业药师审方才可购买。(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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