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5-16  发 布 日 期:  2018-05-16 
约谈生猪产品经营户,确保饮食安全
为严格落实生猪产品安全主体责任, 确保我市生猪产品安全 2018年5月16日,乐昌市食药监局 召集部分 生猪 市场 经营单位 开展 生猪产品经营安全 约谈会
会上,乐昌市食药监局向生猪产品经营者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讲解 经营检验检疫合格生猪产品的重要意义、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所带来的危害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并与经营户讨论,进一步了解生猪市场经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乐昌市食药监局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李德全强调,各经营者要依法经营生猪产品,不得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同时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 落实 食品安全 主体责任
此次约谈会是对近期 乐昌市 食药监局对各市场、各超市、各生猪产品经营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的进一步加强巩固。 通过 约谈 ,进一步提高生猪产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有效规范各生猪产品经营单位日常销售行为 ,有效地 保障人民群众 饮食安全。 (乐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   黄优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