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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6-12-29 | 发 布 日 期: | 2016-12-29 |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财政预算公开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1个内设机构、下属3个事业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1个内设机构是:办公室、就业促进股(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关系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股、社会保险股、培训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监察股(信访投诉中心)、工资福利股、公务员办公室,3个事业参公单位: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监察大队,1个事业单位:就业服务管理局(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对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6)根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8)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方案和特殊人员安置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10)负责组织实施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的人事考试工作。(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2)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29名行政编制、9名事业参公编制、16名事业编制、后勤服务人员3名、离退休人员2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整体工作大局,狠抓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深化“团结、创优、服务”型领导班子和“纪律明、业务精、作风实、形象好”的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现新跨越。主要工作要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开展就业惠民工作。以高质量就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支持我市支柱企业、中小企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稳岗就业扶持工作。继续推进“春风行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切实加强和改进现有人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我市现有人才队伍培训规划。健全困难群体就业帮扶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构建城乡均等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着力解决大学生、困难家庭等群体就业问题。
2.进一步开展社保安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和二代社保卡全覆盖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督导检查,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的有关配套政策。
3.着力开展劳动维权工作。继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工作力度,加强对建筑领域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的日常监管,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保障投诉案件,切实预防和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拖欠问题,做到劳动监察从严,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力求做到“三化”,即案件审理标准化、办案机构实体化、仲裁场所规范化,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
4、进一步抓好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一是继续做好联系企业和社区工作,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二是按照人社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和考核评分要求,全面推进各项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抓好效能监督,提升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 收入预算说明
年收入预算640.69 万元,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年支出预算640.6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536.3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3.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8.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59万元(其中市困难企业军转干部人员补助119.67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04.3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6%,与上年预算(269.49万元)相比,减少61%。其中:001项目培训52.6万元(公务员培训10万元,是为了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改善其素质结构,使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使之与社会发展和岗位规范的要求协调一致,以大大提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4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42.6万元,非税收入转预算内安排, 为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002项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统发工资的工作经费、劳动人事处理效能建设;003项目社保扩面征缴和城乡保工作经费15.2万元(为了促进提高我市的参保率,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社会风险消除社会成员的种种后顾之忧,有效地保证社会成员未来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水准、保持与促进长远的社会和谐。);004项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经费32.5万元,是为我市事业单位招录优秀人才,更好促进我市社会公益目的发展,上年没有安排此项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0.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30.6万元相比减少0.7%。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没有因公出国(镜)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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