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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7-07-25 | 发 布 日 期: | 2017-07-25 |
乐昌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6年财政决算公开目录
2016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就业服务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股,创业就业指导股(挂市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牌子),职业介绍培训股(挂市就业培训中心、市公益性职业介绍所牌子),市人力资源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能:1、宣传贯彻落实有关劳动就业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关组织实施。2、负责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预测,建立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3、办理求职登记,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中介服务。4、负责城镇失业人员登记、核发失业证、外出就业人员就业卡和全市就业统计登记,为求职者提供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推荐失业职工再就业。5、负责再就业工程实施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6、负责市参保单位失业职工的管理、档案保管、失业证核发及办理再就业手续等。7、对全市劳动力资源和需求作出预测,制定创业就业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8、根据社会需求举办各类教育培训班,组织、指导镇(街道) 劳动保障机构开展就业培训和提供服务。9、分析研究全市城乡人力资源情况,开展城乡人力资源普查,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工作,承担职业培训开发和人力资源配置管理相关工作。10、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日常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协调办理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宜等。11、抓好就业培训的教研、教改和就业培训班组织教管工作,进行就业培训考核和颁发结业证等。12、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就业服务管理局16名事业编制、1名退休人员,年末实有人数16人,退休1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五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016年,我市城镇新增就业31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9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80人,促进创业162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6.88%、96.67%、100%、101.2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0%,控制在年度目标3.20%以内,完成了上级下达任务。
2、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指标完成情况:
我市积极开展南粤春暖、就业服务月、小额担保贷款、职业技能晋升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村居平台建设、社保补贴等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2016年,举办专场招聘会32场;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2381份;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8笔共1226万元,带动208人实现就业;帮扶4名大学生成功创业;大力扶持家庭服务业,家庭服务业新增就业158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393人;开展企业定点监测60家,行政村劳动力专业就业情况监测9家。完成了上级下达任务。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收入587.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1.08万元、其他收入56.33万元。详细如下:人员经费116.45万元,占总收入的19.82%, 日常公用经费14.65万元, 占总收入的2.49%, 行政事业类项目441.12万元,占总收入的75.1%, 其他支出15.19万元, 占总收入的2.59%。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58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1.08元、其他收入支出56.33万元。2015年部门支出决算103.11万元,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与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相比增加415%。
2016年部门收入支出587.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31.08万元、其他收入支出56.33万元。详细如下:人员经费116.45万元,占总支出的19.82%, 日常公用经费14.65万元, 占总支出的2.49%, 行政事业类项目441.12万元,占总支出的75.1%, 其他支出15.19万元, 占总支出的2.59%。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部门预算是4.98万元, 2016年部门决算1.04万元,2015年部门决算1.23万元,相比2016年决算下降了15%。2016年“三公经费”明细:公车用车运行及维护费0.2万元,没有公车购置费用。公务接待费0.8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约36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约235人。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乐昌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7年7月20日
乐昌市就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