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8-02-09 | 发 布 日 期: | 2018-02-09 |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即乐昌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主要职能是:1、宣传贯彻落实有关劳动就业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关组织实施。2、负责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预测,建立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3、办理求职登记,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中介服务。4、负责城镇失业人员登记、核发失业证、外出就业人员就业卡和全市就业统计登记,为求职者提供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推荐失业职工再就业。5、负责再就业工程实施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6、负责市参保单位失业职工的管理、档案保管、失业证核发及办理再就业手续等。7、对全市劳动力资源和需求作出预测,制定创业就业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8、根据社会需求举办各类教育培训班,组织、指导镇(街道) 劳动保障机构开展就业培训和提供服务。9、分析研究全市城乡人力资源情况,开展城乡人力资源普查,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工作,承担职业培训开发和人力资源配置管理相关工作。10、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日常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协调办理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宜等。11、抓好就业培训的教研、教改和就业培训班组织教管工作,进行就业培训考核和颁发结业证等。12、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综合股、创业就业指导股(挂市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牌子)、职业介绍培训股(挂市就业培训中心、市公益性职业介绍所牌子)、市人力资源工作办公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就业服务管理局16名事业编制,在职实有人数16人,1名退休人员。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聚焦重点政策,突出精细化、精准化宣传,采取集中发放材料、上门走访、政策宣讲、流动宣传、推送短信、利用新媒体等方式把中央、省、韶的就业创业政策向基层、向大众讲清讲透,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就业创业政策应享尽知。 2、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能力 规范办事程序、严明工作纪律、提高服务效率,创办经办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公共就业服务窗口,通过“招聘会”、“就业援助月”等活动,为各类用人单位和城乡劳动者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优质服务。 3、进一步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大力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政策落实,推进实现更多劳动者创业、更高素质就业、更充分就业、更公平就业、更和谐就业。 (四)本单位只负责本单位的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6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99万元。比上年增20.06万元,增幅14%,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增。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6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60.99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56.9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7.5%,比上年增20.06万元,增幅14.65%,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增。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38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5%,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其中:001项目企业用工备案登记工作经费1万元(主要用途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与上年数相比持平;002项目劳务招聘3万元(主要用途为用人单位和人才之间双向选择提供交流洽谈场所和相关服务的中介活动),与上年数相比持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9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4.98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9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0万元,包括办公费0.62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8万元、电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99万元、工会经费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我局预算项目没有列入全市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1、截止2018年1月31日资产总额为797.65万元; 2、截止2018年1月31日流动资产为15.4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9%。 3、截止2018年1月31日固定资产782.1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8.1%。其中:房屋构建物为660.61万元,面积为4032平方米;汽车为26.61万元,数量为1(台、辆);单价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为0万元(单价达不到200万元的放入其它固定资产);其它固定资产为94.97万元。 4、截止2018年1月31日资产数与上一年同期数相比减少0.1%。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