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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2-05  发 布 日 期:  2018-02-05 
2018年度乐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乐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主要职能是:
1 主要工作是负责承担省、市农作物新品种的区域化试验示范任务和杂交水稻的繁制种任务;
2 、研究各种农作物品种在本地种植的品种特性和栽培技术;
3 、推广种植农作物新品种和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
4 、承办市农业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乐昌市农业科学研究没有 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数21个。实有人数为17人,其中在编人数为16人。事业离退休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 年继续承担省、市农作物新品种的区域化试验示范任务和杂交水稻的繁制种任务;研究各种农作物品种在本地种植的品种特性和栽培技术。承办市农业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乐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没有下属单位,只负责乐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本级的预算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 年收入预算6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69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比上年增3.6万元,增幅5.60%,原因是事业运行费中非统发工资为60.78万元,比上年增加1.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离退休工资为6.25,比上年增加2.5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 年支出预算6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67.69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67.69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3.59万元,增幅5.60%,原因是事业运行费中非统发工资为60.78万元,比上年增加1.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离退休工资为6.24,比上年增加2.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1万元(其中退休费6.25万元,医疗费0.66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相比一样,原因是没有安排乐昌本级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原因是乐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为财政核补二类事业单位,财政不安排 “三公”经费。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包括办公0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原因是乐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为财政核补二类事业单位,财政不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本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 省、市农作物新品种的区域化试验示范任务和杂交水稻的繁制种任务和研究各种农作物品种在本地种植的品种特性和栽培技术。完成市农业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总量240.34万,其中固定资产有105.95万,分别为房屋及构建物:45.17万;通用设备:33.04万;专用设备:26万;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74万。 无形资产134.39万,分别为土地使用权:134.39万。因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0.82万。现有固定资产净值为219.52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 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七)附件2-5:部门项目支出表;附件2-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附件2-10: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附件2-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均无预算安排,所以为空表。
       附件:乐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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