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3-31  发 布 日 期:  2018-03-31 
2016年度乐昌市农业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乐昌市农业局2016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6个,分别是:乐昌市农业局、乐昌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乐昌市种子管理站、乐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乐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乐昌市黄烟办 乐昌市农业局的 内设机构由12个部门组成,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计划股、政策法规股、农村经济信息与科技教育股、种植业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乐昌市农业局综合行政执法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人事监察股、综合协调股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乐昌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下设17个事业机构,分别是:乐昌市乐城街道农业技术推广站、乐昌市北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乐昌市长来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乐昌市廊田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乐昌市五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乐昌市九峰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乐昌市两江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乐昌市大源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乐昌市坪石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乐昌市三溪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乐昌市梅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乐昌市秀水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乐昌市云岩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乐昌市沙坪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乐昌市黄圃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乐昌市庆云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和乐昌市白石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乐昌市农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草有拟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中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体制改革。
2 、拟订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相关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3 、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4 、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实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和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5 、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和农业利用外资的建议,组织指导农业展览活动,参与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6 、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
   7 、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肥料、农药、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机安全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8 、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和扑灭工作。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普查,依法负责境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的有关工作。
9 、承担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承担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10 、负责农业科技、农机推广工作,指导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范和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优良品种与先进技术,指导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建设,负责农业技术成果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1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痛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2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牧草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主管的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牵头拟订农田基本建设规划,指导发展节水农业。
13 、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依法管理外来物种。
14 、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三农”工作动态,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综合协调市直涉农部门和省韶驻乐涉农单位的有关工作。
15 、组织开展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6 、负责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工作。
17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 人员构成情况:行政编46名,工勤编5名,事业编118名;年末实有人数86人,其中:行政33人,工勤4人,事业53人.年末行政离退休54人,事业离退休1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本职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良种引进、科技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扶贫双到、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为构建和谐乐昌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 年收入预算4899.87万元,比上年增2889.74万元,增幅143%,主要原因是本级项目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99.8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 年支出预算4899.87万元,比上年增2889.74万元,增幅143%,主要原因是本级项目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899.8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070.6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2%,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8.3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11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1.31 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3829.2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8%,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2722.44万元,增长245%,原因是本级项目资金增加。其中: 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5 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加100%,原因是农户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需求更大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389 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早造育秧工作、,比上年增加1374万元,增加9160%,原因是农户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需求更大 ; 农产品质量安全10.3 万元,主要用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比上年增加10.3万元,增加100%,原因是本级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的重视 ;执法监管6 元, 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经费、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6万元,增加100%,原因是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工作任务越来越重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548.8 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户生产保险类上的补贴,比上年增加543.54万元,增加10333%,原因是农业是重中之重产业 ;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71 万元,主要用于表彰奖励创名牌合作社和企业发展资金,比上年增加71万元,增加100%,原因是多激励经营好的经营主体,让好的带动差的经营主体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9.71 万元,主要用于16年禁渔渔民补助、增殖放流经费,与上年保持一至 ;其他农业支出823.2 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编制规划经费、高标工作经费、16年农业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农村危房保险配套资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66.9万元,减少7%,原因是有些项目经费减少 ;生产发展15.6 元, 主要用于扶持农业贷款贴息方向,比上年增加15.6万元,增加100%,原因是对经营好的主体进行扶持 ;其他扶贫支出6.86 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双到”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13.14万元,减少65%,原因是扶贫工作项目款减少;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87 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比上年增加187万元,增加100%,原因是2016年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实施验收多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695 万元,主要用于16年市委农村工作,比上年增加695万元,增加100%,原因是2016年新增新农村建设项目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1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减少2%,减少原因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有所节约。 其中办公25.6万元、印刷费12.4万元、水费4.4万元、电费4.1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16.5万元、日常维修费11.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培训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五、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 政府采购情况。
2016 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6 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根据当年所需的实际情况来增添固定资产。
八、 预算绩效情况。
2016 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 执法监管、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其他农业支出、生产发展、其他扶贫支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共12项工作,实施12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收入0元,支出0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 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016年乐昌市农业局预算表(补充公开).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