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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7-07-26 | 发 布 日 期: | 2017-07-26 |
2016年度乐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一、会议费 我分局本年度没有会议费。 二、公款出国(境)费 我分局本年度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我分局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制度,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14.05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7.88万元下降了21%。 四、公务接待费用 我分局的公务接待一直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今年,由于各项专项行动的开展,加大了执法力度,与周边县市区森林分局联合执法办案,所以本年度公务接待费为3.3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74万元增长了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