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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8-05  发 布 日 期:  2016-08-05 
2015年度乐昌市林业局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三公”支出信息统计表

八、“三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乐昌市林业局部门决算由林业局本部、17个林业站、5个木材检查站、6个局内设机构构成,包括:乐昌市林业局、大源林业站、九峰林业站、两江林业站、五山林业站、廊田林业站、北乡林业站、乐城林业站、长来林业站、坪石林业站、三溪林业站、梅花林业站、沙坪林业站、秀水林业站、云岩林业站、黄圃林业站、白石林业站、庆云林业站、廊田木材检查站、枫树下木材检查站、张溪木材检查站、坪石木材检查站、庆云木材检查站、乐昌市林业调查规划与资源资产评估中心、乐昌市森林资源综合管护大队、乐昌市林场管理总站、乐昌市生态林管理中心、乐昌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乐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办公室。

主要职能如下: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林业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编制林业建设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实施林业执法工作。二是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三是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权、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四是参与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区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五是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六是研究提出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政策措施;依法监管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七是指导林业基本建设;负责市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和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管理;监管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会工作;负责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八是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林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能的考评工作;负责宣传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九是指导各镇林业行政业务工作;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十是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是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5年全年定编人数213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186人。

2015年年末实有人数201人,其中:实有在职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177人。离退休人员5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严格履行生态文明建设林业发展的本职工作。在全面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组织指导本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过程日常工作之外,还积极配合上级林业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作为本市林业主管部门,在完成日常工作之外,还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为合理规划与发展我市林业经济提供相关建议,严格控制每一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的发放过程,促进我市林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根据《关于乐昌市本级本级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韶财监[2016]10号)和《关于做好我市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乐财预[2016]9号)文件要求,我局已在2016715日前将2015年度本级部门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汇总在我局门户网进行公开。

二、 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906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60.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 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906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060.15万元,占总支出100%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决算994.9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10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共994.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工资福利支出797.1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07.95万元万元,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增加和离退休人员增加。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0.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医疗补助比例调整,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金额变大。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6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71万元,主要是由于死亡抚恤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决算806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比上年决算增加382.15万元。其中,201205项目森林培育1782.39万元,主要用于本地区森林培育与抚育支出项目;203206项目林业技术推广13万元,主要用于本地区林业专业技术研发与推广工作支出;213207项目森林资源管理145万元,主要用于本地森林资源管理与管护支出;213209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861.33万元,主要用于本地区森林集体与农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13227项目林业贴息贷款10.5万元,主要用于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林业贷款贴息补偿支出;2130233项目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349.62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石油价格上调对本地区国有林场石油价格改革的补助资金;2130233项目森林保险保费补贴42万元,主要用于本地区森林资源购买年度保险的保费支出;2130234项目林业防灾减灾140.38万元,主要用于本地区林业防火、病虫害防治的支出;2130299项目其他林业支出406.45万元,主要用于本地区有关林业的其他支出项目;2130599项目其他扶贫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精准扶贫项目中本单位负责的定点扶贫村的扶贫补助与支出;2139999项目其他农林水支出23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有关农林水的支出金额;2140499项目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15.38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石油价格改革对本单位公车运行成本增大的补贴支出。

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806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201205项目森林培育1782.39万元,比上年减少1776.8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造林计划数量减少;

203206项目林业技术推广13万元,比上年较少23.9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林业造林养护技术比上年度有所增长,所需林业技术推广资金减少;

213207项目森林资源管理145万元,比上年增加74.6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森林资源管护总面积变大,导致森林资源管理管护经费增加;

213209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861.33万元,比上年增加2037.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国家进一步加上对农户造林的补贴力度,本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数量增加,增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金额;

213227项目林业贴息贷款10.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8.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本地区符合林业贴息贷款的林业企业数量较少,造成林业贴息贷款支出减少;

2130233项目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349.6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88.3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国家加大对国有林场的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力度;

2130233项目森林保险保费补贴4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7.1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本地区森林保险购买数量减少;

2130234项目林业防灾减灾140.3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8.41万元,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新购置了森林防火工作车辆,增加了林业防灾减灾支出;

2130299项目其他林业支出406.4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20.9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缩减开支,用于林业的其他支出减少;

2130599项目其他扶贫支出2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主要用于政府精准扶贫项目中本单位负责的定点扶贫村的扶贫补助与支出增加;

2139999项目其他农林水支出232.5万元,比上年增加232.5万元,原因是新增项目建设,新增了单独核算科目;

2140499项目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15.3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4.3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国家加大对石油价格改革的补贴力度。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60.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度,我局本着从严管理,勤俭节约,热情待客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通过各个环节的管理和控制,节约资金。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2.5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局本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平均每辆主要用于保障全市林业专项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3.5万元。

()公务接待费:

本年度我局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270余批次,7500余人次,公务接待费共开支3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林业工作、开展林业专项工作产生的费用。

附:乐昌市林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