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8-09  发 布 日 期:  2016-08-09 
乐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014年决算基本情况说明(补充).doc

一、单位基本情况

森林分局是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行政政法专项编制人数为34人,财政定额包干工勤编制2人,编制人数总计36人。截至20141231日止,总人数为43人,其中在职人数31人(含工勤2人),退休人数12人。单位主要收入来源是财政一般预算拨款。

二、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一)户数情况

本年度,森林分局单户录入1户,与上年度相比,没有变化。单位名称与上一决算年度相同,没有更改。单位负责人作了改动,现在森林分局负责人为邱志勇同志。决算报表封面信息全面准确。

三、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方面:财政拨入总资金3,858,704.12元。其中,行政运行2,753,186.52元,其他公安支出104,415.00元,林业执法与监督320,000.00元,森林防火减灾54,4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6,702.60元。

(二)支出方面:经费总支出3,858,704.12元元。

1、 行政运行2,753,186.5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62,174.5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6,718.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5,28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012.00元。

2、其他公安支出104,415.00元,主要用民警办案、教育培训以及乐中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等方面的开支。

3、林业执法与监督320,000.00元,全部用于乐中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开支。

4、森林防火减灾54,400.00元,用于补贴购买办案急需用车。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6,702.60元。其中,社会保障524,751.60元,医疗保障101,951.00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482952.9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28620.95万元,主要包括:(1)更新购置2辆,购置支出235342.00万元,平均每辆117671.0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93278.95万元,平均每辆21475.4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332.0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县市(区)森林分局之间的办案交流支出。
附件:2014年决算公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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