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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4-18  发 布 日 期:  2018-04-18 
2016年度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乐昌市林业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开展林业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防治荒漠化等研究工作;承担全市林业生产所需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林业科研、技术开发、科技推广、技术监督、标准化和专利管理等工作;林业生态资源保护与生态恢复技术研究;开展林业科技攻关和新品种、新技术研究,对推广项目进行试验、示范;负责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管理,林业技术人员培训,林业科技宣传,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林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林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工作;承接国家及省级林业项目在本市的试验和推广,承办市林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等。
内设机构有5个,分别为:所长室、财务室、办公室、科研组、生产组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人数为14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总人数为35人,其中在职人数12人,退休人数2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林业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防治荒漠化等研究工作;
2、承担全市林业生产所需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林业科研、技术开发、科技推广、技术监督、标准化和专利管理等工作;林业生态资源保护与生态恢复技术研究;
3、开展林业科技攻关和新品种、新技术研究,对推广项目进行试验、示范;
4、负责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管理,林业技术人员培训,林业科技宣传,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林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林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工作;
5、承接国家及省级林业项目在本市的试验和推广,承办市林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07.02万元,比上年增加22.42万元,增幅26.5%,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标准提升,农林水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02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07.02万元,比上年增加22.42万元,增幅26.5%,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标准提升,农林水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07.02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07.0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22.42万元,增幅26.5%,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标准提升,农林水收入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59.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0.97%。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保持不变。原因是本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近两年均无项目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本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其中办公0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原因是本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保持不变,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6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账面价值为8.4万元,其中房屋占地面积100平方米,价值1.42万元。为1966年办公住房,现已接近报废故未做折旧处理;其中办公用车1辆,价值6.98万元,主要用于林木运输等。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1、开展林业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防治荒漠化等研究工作;2、承担全市林业生产所需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林业科研、技术开发、科技推广、技术监督、标准化和专利管理等工作;林业生态资源保护与生态恢复技术研究;3、开展林业科技攻关和新品种、新技术研究,对推广项目进行试验、示范;4、负责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管理,林业技术人员培训,林业科技宣传,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林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林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工作等4项工作,实施4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本单位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6年林科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xls

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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