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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05-18  发 布 日 期:  2017-05-18 
关于印发《乐昌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初级中学、市直普通高中、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普通高中2017年招生工作意见》(韶市教[2017]32号)、《关于印发<韶关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韶市招考委〔2017〕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招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招生学校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统一公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政策和发布重大信息,宣传国家和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方针和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资助政策,以及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信息及办学特色、就业情况、升学途径等情况,提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要积极利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初中学校要向学生提供全面的高中阶段招生政策、信息、规定和要求。
  二、继续做好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为主动适应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今年,广东省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师范分院开展“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制)招生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招收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广东省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同时,继续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学的比例,扎实推进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的招生工作。要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初中毕业生参加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招生报名工作,中职学校要及时、准确完成新生录取备案工作。
  三、利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和招生周报工作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2018年开始,省中招服务平台的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数据,将作为省级主管部门的基础数据,与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含毕业证书发放)、升学考试等业务对接,成为其业务办理的依据。各高中阶段学校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省中招服务平台的操作。招生学校在加强自律的同时,积极做好互相监督,如发现违纪招生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5552511(乐昌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乐昌市教育局5567930(审计监察股)、5553929(基础教育股)、5557176(职业与成人教育股)、5553318(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乐昌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韶关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登记表
     3.乐昌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4.2017年符合招生条件的中职学校及技工院校名单


乐昌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乐昌市教育局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5日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附件1:
乐昌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下同)继续使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开展招生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填报志愿、统一考试、集中评卷、分类录取的办法。具体如下: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一)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办法
  八年级地理、生物科考试由我市自主命题,九年级考试全部采用省的试题,按照省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定为6月20日至22日。具体安排如下表:

  
考试时间
 
620
(星期二)
上午
08:30—09:20
50分钟
 理(八年级)
10:00—10:50
50分钟
 物(八年级)
下午
15:00—17:00
120分钟
 
621
(星期三)
上午
08:30—09:50
80分钟
 
10:30—11:50
80分钟
思想品德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622
(星期四)
上午
08:30—09:50
80分钟
 
10:30—11:20
50分钟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各科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120分,物理、化学满分各100分,思想品德、历史卷面各100分(各折算成满分50分加入中考总分),体育满分55分。2017年中考总分满分715分。考生在2016年取得的生物、地理科成绩转化为ABCDE五个等级,作为今年普通高中录取的资格分。各科卷面成绩与等级分的关系:100分—85分为A级,84分—70分为B级,69分—50分为C级,49分—25分为D级,24分(含24分)以下为E级。
  英语科笔试时安排英语听力考试,试题在英语科试卷的前面,听力考试时间约15分钟,录音只放一遍。英语听力考试采用播放录音的形式,对迟到者,听力试题不得重播。数学科不能使用计算器。
  八年级地理、生物科考试全部采用客观题的答题方式。八、九年级文化课考试全部采用专用答题卡,采取计算机辅助评卷方式。考生在试题纸(试卷)上答题均无效。
  (二)考试的组织管理
  全市中考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组织管理,各有关单位要严密做好中考的组织管理工作。要按规定严格做好试卷运送、收发、保管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要认真执行依规回避、交叉监考、轮岗监考等制度,健全对考风考纪的督察机制,杜绝大面积违纪作弊,严防试卷雷同、冒名顶替等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考风考纪持续良好;要认真做好对监考员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考试时间安排考试,禁止提前或推后考试时间,禁止不按照时间顺序开考科目,加强考务组织实施细节管理,确保考务实施不出差错。
  (三)评卷与成绩公布
  继续采用计算机网上评卷方式。评卷教师由教研部门负责推荐,经教育局审定后,由市招考中心统一聘用。评卷点要按照市的要求切实做好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具体管理工作。各有关中学要提早将评卷教师的工作安排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抽调本校教师参加中考评卷。
  7月上旬以原始分形式公布中考成绩,由学校通知考生,不得公开张贴和网上公布。
  二、招生计划上报与审核
  (一)招生计划的上报要求
  1、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生源计划均应依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的计划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进行上报。有春季招生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在向社会公布生源计划时应扣减其春季实际招生数。
  2、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编制的生源计划必须符合生源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并与学校办学条件相适应。
  (二)招生计划的填报办法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录入系统中按要求进行填报,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_yx,登录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帐号与公布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学校代码相同(学校代码可登陆以上网址查看)。登录密码与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的密码一致。
  (三)招生计划审核
  中职学校的招生生源计划,统一由韶关市教育局职成科负责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审核;技工院校的招生生源计划,市属技工院校由市人社局技工教育管理科审核,省属技工院校由省技校招生办审核;普通高中的招生生源计划由隶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再由韶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核准。
  三、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与方式
  我市中招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1至26日。采取由学校组织指导、考生自行上网录入志愿并在打印的志愿确认表上签名确认的方式进行。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的校对制度,打印志愿确认表供考生及其家长检查、签名,签名后的志愿确认表要在6月3日前由报名点交到乐昌市招考中心,乐昌市招考中心收齐后统一交韶关市招考中心集中保管、备查(保管半年以后销毁)。
  (二)志愿分类
  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普通高中。第二类为职业学校,包括五年制高职高专学校(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实行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志愿同时填报和兼报。考生可在韶关教育信息网上的“招生考试”栏目下,查找普通高中和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网址:www.sgedu.gov.cn。
  (三)志愿批次和顺序
  1、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要求
  韶关市户籍考生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学籍所在地填报普通高中。具体是:
  (1)除指标到校生外的其余计划面向全大市招生的学校: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一中、韶关市田家炳中学、韶关市五中、韶关市二中(含曲仁中学)、乐昌市一中、乳源高级中学、始兴中学、仁化中学、南雄中学、翁源中学、新丰县一中、曲江中学、曲江一中和韶钢一中等15所学校。广东韶关实验中学面向全大市招生。
  (2)乐昌市的指标到校生,按学籍所在中学填报相应的普通高中。
  2、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批次与范围
  第一批次:可填报两个志愿,面向全大市招生。
  第一志愿: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关实验中学(公办生)学校共三所,考生可在这三所学校中选一所填报。
  第二志愿:韶关实验中学(公办生)、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共两所学校,考生可在这两所学校中选一所填报(也可不填)。
  第二批次:可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的学校均面向全大市招生;第二志愿的韶关市第二中学(曲仁教学区)、曲江一中和韶钢一中面向全大市招生,乐昌城关中学、乐昌二中面向乐昌市招生。
  第一志愿:韶关市田家炳中学、曲江中学、韶关市第五中学、韶关市第二中学(东河教学区)、韶关实验中学(民办生)、乐昌一中、南雄中学、仁化中学、始兴中学、翁源中学、新丰一中、乳源高级中学共十二所学校,考生可在这十二所学校中选一所学校填报(南雄一中仅限南雄市考生填报)。
  第二志愿:我市考生可在以下这五所学校中选一所填报,乐昌二中、乐昌城关中学、韶关市第二中学(曲仁教学区)、曲江一中、韶钢一中共五所学校。
  第三批次:一个志愿,面向全市招生。
  中职、技工学校招生,考生可填报一个志愿,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的组织与管理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网上录取。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新生录取工作由韶关市招考中心组织协调,韶关市属技工学校的新生录取由韶关市人社局技工教育管理科组织实施。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均按照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韶关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韶市教[2017]21号)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公布的招生生源计划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深入推进“阳光工程”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严守招生纪律,严格按批准的办学层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和范围。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资格条件
  1、普通高中招生必须从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考生必须具有《韶关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北江中学、韶关市一中、韶关市田中、乐昌一中录取新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资格线为: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30个项目中,必须有60%以上的项目被评为良好(B级)以上。在确定综合素质评价资格线的基础上,根据分类处理、等额投档的原则,按照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新生预录名单,招生学校复核后报主管部门审定正式录取名单。综合素质评价中有项目被评为不合格(D级)的考生,可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和管理情况,决定是否录取。
  2、生物、地理科成绩的资格条件。北江中学、市一中、市田中录取新生的生物、地理科成绩均需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其他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生物、地理科成绩均需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不设生物、地理科成绩等级要求。
  3、出档分数线。实行生源“互通”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韶关市招考委划定,未实行生源“互通”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所在县(市)招考委划定。
  (三)照顾加分政策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属于以下五种情况的考生给予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
  1、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招生时加20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和第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招生时加20分录取;
  3、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招生时加10分录取;
  4、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依法落实了长效节育措施,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家庭及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从事农村责任田生产承包的农村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报考普通高中招生时加10分录取;
  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招生时加10分录取。
  以上各类考生凭相关证明资料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属政策性照顾加分的考生登记表,乐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汇总填报。以上各项加分均需收齐相关证明材料(含学校公示证明),于5月26日前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6月10日前在韶关教育信息网公示。
  (四)职业学校招生录取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要优先录取参加中考的考生。生源充足的中职和技工学校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生志愿进行。生源不足的学校可录取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同时根据劳动预备制度的规定,录取未能升学的高、初中毕(结)业生。


附件2:

韶关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登记表
                            学校(公章)
准考证号码
姓名
所在中学
照顾加分条件
加分分数
 
 
 
 
 
 
 
 
 
 
 
 
 
 
 
 
 
 
 
 
 
 
 
 
 
 
 
 
 
 
 
 
 
 
 
 
 
 
 
 
 
 
 
 
 
 
 
 
 
 
 
 
 
 
 
 
 
 
 
 
 
 
 
 
 
 
 
 
 
 
 
 
 
 
 
 
 
 
 
 
 
 
 
 
 
 
 
 
 
 
 
 
 
 
  注:本表于5月26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联系电话:5552533,联系人:王斌


附件3:
乐昌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
工 作 内 容
负 责 单 位
4月10—17日
录入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八、九年级考生网上考试报名
乐昌市招考中心、各报名点
4月24—5月中旬
体育考试
乐昌市教育局体卫艺股、各考点
5月15日前
完成 “指标到校”分配方案上报工作
乐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5月21-26日
九年级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乐昌市招考中心、各报名点
5月17日前
上交报考费到市招考中心
各报名点
5月26日前
上报中考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名单
乐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各考点
5月22—6月18日
考务会议,考前考点检查工作
乐昌市招考中心、各考点
6月20—22日
考试
乐昌市招考中心、各考点
6月27日—7月2日
评卷
乐昌市教育局教研室、招考中心、评卷点
7月6日
公布中考成绩
乐昌市招考中心
7月6日
第一批学校录取
韶关市招考中心、有关中学
7月11日起
第二批学校录取
韶关市招考中心、乐昌市招考中心、招生学校
7月22日起至11月
各类职业学校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录取
乐昌市招考中心、人社局有关股室、招生学校
  注: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



附件4:
2017年符合招生条件的中职学校及技工院校名单

(3)中职学校(共14所)
  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韶关市曲江职业技术学校
  乐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仁化县中等职业学校
  南雄市中等职业学校            始兴县中等职业学校
  翁源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乳源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韶关市北江中等职业学校
  韶关市振华中等职业学校          韶关市育威中等职业学校
  韶关市浈江中等职业学校          韶关学院医学院

(二)技工院校(共4所)
  韶关市技师学院(韶关市高级技工学校、韶关市职工大学、韶关市农业学校)
  广东省南方技师学院(广东省南方高级技工学校)
  广东省工商高级技工学校
  广东省核工业华南高级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