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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4-01  发 布 日 期:  2016-04-01 
关于做好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18号)、《韶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韶参加初中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3﹞48号)及韶关市公安局《关于外地户籍考生在我市参加中考有关问题的意见函》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中考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学生可以报考:
  (1)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能坚持学习的。
  (2)凡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者。
  2.符合下列条件的外省市户籍学生可以报考:
  (1)外省户籍学生:在我市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经审核后可以报考,并与本市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2)本省外市户籍学生:在我市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我市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经审核后可以报考,并与本市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3.往届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考一般普通高中。
  4.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
  (2)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资格审核
  考生的报考资格由各报名点负责初审,市、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负责终审。重点审核学生的户籍、学籍等项目。审核材料须有核验人签名和审核部门印章,验核结果需与网上信息一致。各报名点须将考生户口本复印件(有核验人签名和报名点印章)按考生号顺序装订存档备查。凡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定相关资格,已享受相关资格的取消其资格。各报名点要注意做好以下几类特殊考生的报名及审核工作:
  1.韶关市户籍在外市借读的考生。在外地借读要求回韶关市报考的韶关市户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审核手续(考生需携带户籍本原件和复印件、就读学校的初中毕业证明等材料),然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报考。
  2.韶关市户籍但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就读的考生。这类型考生可以在就读九年级的学校报名和考试,不需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3.不符合条件的外省市户籍考生。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中如属外省户籍,需就读普通高中的必须回原籍参加当地普通高中报考及录取;本省外市户籍考生如需在本市参加中考,需办理借考手续(由考生本人提出借考申请,家长签字,学校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报县〈市、区〉招考部门批准,借考申请表见附件1,中考保证书见附件2。学校把借考考生汇总名单后报招考中心,电子版同时上报,外市户籍到韶关市借考考生名册见附件3)。考试结束后,由市招考中心出具中考成绩证明,此类考生只能报读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或中职学校。报名结束后,学校要在“中招平台”上打印一份“本省外市户籍考生名册”,签名、盖公章后报县(市、区)招考部门存档备案。
  4.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户籍发生变动的考生。此类考生须于5月10日前凭最新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报名点提出户籍信息变更申请。报名点审核人在考生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上填写“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交县(市、区)招考部门。各县(市、区)招考部门汇总后,报韶关市招考中心。韶关市招考中心统一进行修改,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5.转学考生。八年级参加完地理、生物科考试后转学的考生在就读九年级的学校报名。这类考生的报名由接受报名的学校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招平台”进行专项处理,考生使用原八年级的考号进行报名、考试。由韶关市外转入未参加2015年地理、生物科考试的学生需补报今年八年级地理和生物科的考试。
  6.姓名更改的考生。姓名更改的考生,须出具派出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交报名点审核。报名点审核人在复印件上填写“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于4月25日前交县(市、区)招考部门。各县(市、区)招考部门汇总后,将名单(附件3)连同复印件,报韶关市招考中心。报名点审核后指定专人在网上更改,韶关市招考中心审定。
  7.补考地理、生物科的考生。未参加过韶关市的地理、生物科考试的考生均须补考地理、生物科。外市转入考生在外地取得的生物、地理科成绩不能作为韶关市中考成绩。已参加2015年地理、生物科考试的九年级考生不得重考。
  8.往届生的报考。往届初中毕业的社会青年经市、县(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查后,符合条件者安排到指定学校或所在县(市、区)招考中心(招生办)报名。此类考生只能报读一般普通高中。未参加过地理和生物科考试的往届生须补考地理、生物科,报考方式与九年级补考地理、生物科考生相同。
  三、报名时间
  3月31日至4月8日全市各报名点(学校)可同时通过“广东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招平台”,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进行录入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和接受参加中考的考生报名。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流程
  (1)产生考生考号、密码。八年级考生由报名点按考生人数生成考号(年份必须选择17),下载考号及密码文件,分配考号给考生,打印考号,姓名,密码发给考生。九年级考生必须沿用其在八年级时参加地理、生物科考试时的考号与密码。需补考地理、生物科的九年级考生只需生成九年级中考考生号、密码。转学的九年级考生由考生转入学校在平台上进行转学处理。
  (2)录入基本信息。考生凭考号密码登陆平台填报信息,如报名点没有条件让考生录入信息可在网上打印考生信息空表,发给学生填写后由报名点安排人员统一录入。所有八年级和九年级学生的基本信息都要录入身份证号码。报名点要特别提醒考生认真核对姓名、户籍、身份证等重要信息
  (3)考生电子摄像。八年级学生和九年级学生报名都要在“中招平台”上进行电子摄像采集相片信息。摄像背景统一要求采用浅蓝色布景。电子摄像不得向考生收取费用。
  (4)基本信息录入后,考生是否参加八年级或九年级的考试,由学校统一在“中招平台”上确认。确认报考以后,由学校打印“报名确认表”每人一张,交考生签名、学校存档。学校核对考生基本信息(含确认报考)无误后,各打印八年级、九年级学生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一份学校存底,一份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收费
  (1)报考科目及收费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韶市价[2001]133号)规定,八年级考生报考地理和生物科2科,每人每科缴交考试费10元共20元。九年级考生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共8科,每人每科缴交考试费10元共80元。九年级考生参加2016年地理和生物科考试的,还需缴交这2科考试费每科10元共20元。
  (2)考试费缴交
  缴交考试费时间:4月22日前。缴费方式:各单位交款前到招考中心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在本地有关银行交款后,回执交招考中心。
  五、其他相关工作
  1.考生号码的编排
  全市八、九年级考生均使用由十四位数字组成的考生号:14位=年度(2位)+(市、区、市直及厂矿学校)(4位)+市编中学号(4位)+4位流水号,具体编排方法详见附件5。考生号统一由报名点(学校)按学生人数分派。网上报名时按“考生号”录入。
  2.准考证的打印和派发
  考点编排工作结束后,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中招平台”上打印考生准考证,经校对无误后,于体育考试之前发至学校。
  3.综合素质评价录入
  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报名点按要求认真做好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录入时,除录入考生的评价外,还需录入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学校负责人姓名。由学校打印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学校录入人、责任人签名和学校盖公章后,报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存档备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须在5月10日前完成。
  中考报名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各中学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要认真做好学生升学的宣传发动工作,提高报考率。认真做好设施保障以及电脑技术人员和班主任的培训工作。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 乐昌市中考考生借考申请表
     2. 韶关市2016年外地户籍考生中考保证书
     3. 中学外市户籍到韶关市借考考生名册
     4.韶关市2016年中考九年级更改姓名考生名册
     5.韶关市初中毕业生及中考考生的“考生号”编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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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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