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6-07-13 | 发 布 日 期: | 2016-07-13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2个,分别是乐昌市交通运输局和交通管理总站,其中交通运输局内设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人事监察股、财务审计股、规划基建股、综合运输股。
一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二是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是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管责任。负责路政、运政和港口管理,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运输服务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船舶、港口、码头及港航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
四是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五是负责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
六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七是拟订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涉外运输管理工作。
八是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全年定编人数70人,其中:市交通运输局定编17人(含后勤2人),实有人员16人(后勤1人),退休20人;综合行政执法局定编46人(后勤2人),实有人员34(后勤2人);交通管理总站定编7人,实有7人,退休1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各项中心工作部署,立足交通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全力推进交通跨越发展,大力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旅游生态公路建设,加快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市场监督,突出服务为民提升服务水平,做好资金保障和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交通运输事业稳定发展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800万元,由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预算出8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9万元,占总支出的51%,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占总支出的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5万元,占总支出的16%,项目支出191.5万元,占总支出的23.9%。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5.7%。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6万(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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