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5-04-28 | 发 布 日 期: | 2015-04-28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014年乐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乐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立于2010年7月,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内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经济运行与综合信息股;产业技术股;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股(市“三电”办公室);贸易发展与市场管理股(市酒类专卖局、市经济综合监察大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园区股;信息产业管理股;人事监察股;市中小企业局。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和办理工作,参与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团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提出促进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产业转移总体规划,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负责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组织开拓国内市场,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承担组织实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依法对酒类、生猪屠宰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茧丝绸生产流通协调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含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服务,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有关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的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负责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考核与奖惩工作;负责督促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方法,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等有关工作;指导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与重组。根据有关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政策性措施和改革方案,推进国有(集体)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集体)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国有(集体)企业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国有(集体)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政务建设、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负责全市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助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电力、油品等供应,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发展,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卖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乐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人数25名,实有在职人员20名,聘用人员3名,退休人员46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摸家底,强服务,保重点。一是摸清规上企业的基础上,摸清规下企业情况,并造册建库。二是继续实施市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制度,强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和特点,分析解决经济运行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查找影响全市经济增长原因,向市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重点关注电力、建材、机械铸造、新型化工等产业发展,尤其要跟踪好坪B、南方水泥、东方锆业、绿地能源、五矿萤石、安捷轨枕等6家重点骨干企业及1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确保其平稳健康发展。五是继续做好企业助保贷申报工作,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2、推项目、挖潜力,促增量。一是积极推进已签约项目动工兴建,在谈项目尽快签约。同时要加大已签约项目履行率。对不履行的采取有效措施,该解约的解约。确保土地资源不浪费。二是加大对现有企业挖潜力度。要想办法对在辖区的企业如铁三处机械铸造厂、坪石供电局的生产经营纳入属地统计。要想办法整合小水电、矿产、砖厂资源,将其打包成集团或总公司,纳入规上企业统计。要做好规模企业的培育工作,力争年内一批企业上规模。三是加大坪石发电B厂扶贫电量的争取力度,尽最大可能确保该企业满负荷生产发电。四是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协调做好东方锆业产业集聚,将东方锆业乐昌分公司打造成产值超100亿元的中国锆城。五是充分利用2014年“广东技改年”契机,积极推进金谷钛、银星化工、闽兴砖厂、安捷轨枕、泰邦机械、新纺联、粤北化工、韶瑞铸钢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以及增资扩产工作。
3、争政策,搭平台,谋发展。一是充分利用我市申报原中央苏区,做好项目储备。乐昌已列为生态保护区,要发展工业将受到环保等诸多条件限制。中央出台了振兴苏区《若干意见》。以此为契机,务必做好大项目的包装、储备。如南方水泥日产4500吨水泥项目、坪石中国锆城以及粤北化工年产5万吨的钛白粉项目等,一旦我市获批为苏区,这些项目就有望启动。二是充分利用设立粤湘合作特别实验区机遇,积极争取该实验区设在我市坪石与宜章交界的处,届时我市将会享受资金、土地、项目的大力扶持,必将推进乐昌工业商贸经济的大发展。三是做好工业土地储备和产业发展规划,为乐昌工业大发提供土地保障。
二、收入预算说明
收入预算总规模、各项收入预算情况:
2014年收入预算1851.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1.2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4年支出预算185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851.2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9.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9.38%;科学技术支出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3.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23%;节能环保支出23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2.6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93%;住房保障支出5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07%;。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共23.4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4.会议费12.4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