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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4-29  发 布 日 期:  2016-04-29 
关于调整市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乐昌市安顺达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现行油气价格联动政策,经我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调整市区管道燃气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5.5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5.20元;工商业用户用气价格在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2倍范围内由你公司与用户协商确定。
二、优惠气价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校、养老福利等单位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
三、实施时间
以上销售价格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原乐昌市物价局《关于我市管道天然气价格问题的批复》(乐价字[2008]28号)同时废止。
四、暂不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待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天然气正式接驳开通到市区管道后,再严格按照价格听证程序,重新核定市区管道天然气阶梯气量和阶梯气价标准。
五、请你公司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