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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8-01-05 | 发 布 日 期: | 2018-01-05 |
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乐昌市教育局:
根据韶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韶财教〔2017〕13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央补助资金1066万元。此款列2018年“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
请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乐昌市财政局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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