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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7-22  发 布 日 期:  2016-07-22 
2016年度乐昌市财政局预算公开
 2016 年度乐昌市 财政局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6年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6年市财政局部门预算表
一、 2016 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 2016 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 2016 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 2016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 2016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6年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7个,分别是市财政局本部、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市财政局基层财政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
乐昌市财政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的制度并监督执行。
2 、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3 、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市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市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并组织实施。
4 、制定全市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负责组织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
5 、负责市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和政府主权外债业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6 、负责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监管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监管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7 、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负责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及公共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
8 、负责本级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管理本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管社会保障资金。
9 、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参与工程造价管理。
10 、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查处和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11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2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
1 、乐昌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运营。
(2)负责管理政府授权经营的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及其收益;负责城市公共资产和资源的管理、配置和处置;负责实施或监督管理政府授权的建设项目;负责管理政府授权的城市开发资金等工作。
(3)承办市财政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2 、乐昌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职能
(1)配合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2)协助财政部门进行预算控制和用款计划审核工作。
(3)负责建立预算单位收支总账及分类管理系统。
(4)承担财政拨款方式改革后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
(5)监管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
(6)承担财政支付和收付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系统维护等工作。
(7)负责国债兑付资金管理的具体操作业务。
(8)承办市财政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3 、乐昌市财政局基层财政所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编制镇(街道)年度预算和年终财政决算,监督镇(街道)执行预算。
(2)负责组织协调镇(街道)财政收入。
(3)协助做好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
(4)负责镇(街道)财政支出、涉农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5)负责镇财县(市)管及村级帐务代理工作。
(6)负责镇(街道)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和处置管理。
(7)承办当地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市财政局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4 、乐昌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职能
负责拟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年度预算和决算;承担财政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及管理;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检查项目和资金的执行情况,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5 、乐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职能
(1)负责审核财政性投资建设资金,包括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估与审查,以及对使用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等。
(2)承办市财政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6 、乐昌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职能
根据上级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实施办法;拟订非税收入政府统筹方案和年度征收计划;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非税收入征收的日常指导监督和专项稽查;协助有关部门核定、上报本市新增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调整;承担政府非税收入的数据统计分析和征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财政局共有编制165名,其中:行政编制45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7名、事业编制10名、工勤编制23名。离退休人员48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 年收入预算277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72.5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 年支出预算277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772.5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1529.79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8.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5.43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242.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5%。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9.1%。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1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万元。

 

附件3:2016年乐昌市财政局预算公开表格.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