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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03-20  发 布 日 期:  2017-03-20 
2017年度乐昌市财政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市财政局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7 年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基本
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我单位一个部门预算单位,是乐昌市财政局,主要职能是: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的制度并监督执行。
2 、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3 、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市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市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并组织实施。
4 、制定全市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负责组织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
5 、负责市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和政府主权外债业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6 、负责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监管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监管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7 、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负责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及公共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
8 、负责本级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管理本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管社会保障资金。
9 、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参与工程造价管理。
10 、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查处和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11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2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
1 、乐昌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运营。
(2)负责管理政府授权经营的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及其收益;负责城市公共资产和资源的管理、配置和处置;负责实施或监督管理政府授权的建设项目;负责管理政府授权的城市开发资金等工作。
(3)承办市财政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2 、乐昌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职能
(1)配合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2)协助财政部门进行预算控制和用款计划审核工作。
(3)负责建立预算单位收支总账及分类管理系统。
(4)承担财政拨款方式改革后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
(5)监管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
(6)承担财政支付和收付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系统维护等工作。
(7)负责国债兑付资金管理的具体操作业务。
(8)承办市财政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3 、乐昌市财政局基层财政所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编制镇(街道)年度预算和年终财政决算,监督镇(街道)执行预算。
(2)负责组织协调镇(街道)财政收入。
(3)协助做好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
(4)负责镇(街道)财政支出、涉农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5)负责镇财县(市)管及村级帐务代理工作。
(6)负责镇(街道)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和处置管理。
(7)承办当地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市财政局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4 、乐昌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职能
负责拟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计划及中长期规划、年度预算和决算;承担财政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及管理;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检查项目和资金的执行情况,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5 、乐昌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职能
(1)负责审核财政性投资建设资金,包括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估与审查,以及对使用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等。
(2)承办市财政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6 、乐昌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职能
根据上级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实施办法;拟订非税收入政府统筹方案和年度征收计划;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非税收入征收的日常指导监督和专项稽查;协助有关部门核定、上报本市新增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调整;承担政府非税收入的数据统计分析和征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乐昌市财政局共有编制165名,其中:行政编制45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7名、事业编制10名、工勤编制23名。离退休人员49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收入预算235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53.2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 年支出预算235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353.2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535.2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9.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7.2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81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5%。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6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5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198.38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10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43.38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 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3:乐昌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17.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