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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03-17  发 布 日 期:  2017-03-17 
乐昌市2016年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一、 2016 年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
1 、债务余额、债务结构情况
2016 年乐昌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含债券)35,879万元,其中:政府债务34,865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44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770万元。
2016 年乐昌市政府债务构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部门债务余额12,840万元,教育部门3,294万元,城乡社区部门604万元,交通运输部门416万元,其他125万元。
2 、债务空间及风险情况
韶关市下达我市债务限额是50,005万元,至2016年底止,我市债务余额是34,865万元,债务空间是15,140万元。
债务风险情况是:(1)债务率情况:一般债务率是4.03%,专项债务率是0%;(2)综合债务率是8.08%。我市债务风险均低于预警线,政府性债务在可控范围内。
二、2016年置换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我市2016年置换债券资金14,636万元,其中定向置换债券资金13,311万元(置换一般债务9,611万元,置换专项债务3,700万元),公开发行置换债券1,325万元。
我市置换的存量债务均是2013年审计认定的存量债务。
定向置换债券均按规定执行,签订了《定向发行置换债务债权解除协议》,公开发行债券资金1,325万元用于回补用国库库款垫付的到期债务。
置换债券资金严格按照对应的项目偿还存量债务(偿还的债务与清理甄别认定债务一致),已足额真实支付给债权人,不存在将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外的其他用途;置换债券资金不存在虚列支出情况,不存在违规“空转”入库、虚增财政收入的情况;置换债券资金没有用于偿付存量债务利息,没有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没有用于机关单位运转或社保支出,没有用于其他经常性支出;不存在改变置换债券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未经省级政府批准,将清理甄别认定的或有债务变更为政府债务并进行置换,并已按相关规定将置换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不存在债券资金沉淀、形成结转结余情况。
二、置换债券的作用
近两年,受经济下行及国家政策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大幅下降,刚性支出增加,财政收支缺口逐年增大,“三保”支出缺口难以平衡,到期的债务还本资金也无法在预算中安排。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后,延长了地方政府债务期限,降低了债务利息,2016年我市定向置换债券13,311万元,对比银行贷款利息,共减少利息支出830万元,支持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化解债务13,311万元,减轻了地方政府的偿还债务压力,降低了债务风险,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
 
 
 
 
乐昌市财政局
2017 年3月16日
2016年12月乐昌市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月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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