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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03-17  发 布 日 期:  2017-03-17 
乐昌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2月27日在乐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许建武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乐昌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财政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在收入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各项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一、一般公共预算 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来源于乐昌的财政总收入完成124,679万元,同比增长0.81%。全市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5,195万元,同比下降1.65%;省市共享“四税”收入完成17,683万元,同比增长22.76%。
2016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0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0%,同比下降7.20%(可比口径,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债券转贷收入和调入资金等267,447万元,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20,4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4.69%,同比下降1.36%。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1,3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5%,同比增长15.14%,其中纳入GDP核算的财政八项支出完成187,062万元,同比增长9.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还本支出等20,574万元,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291,900万元。
2016 年全市财政总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8,557万元(上级项目专项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45,991万元,其中: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892万元,完成预算的130.61%;转移性收入31,099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45,991万元,其中: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011万元,完成预算的82.17%;转移性支出17,98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 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完成134,374万元,其中: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6,211万元,完成预算的283.65%;转移性收入完成38,163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完成134,374万元,其中: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9,852万元,完成预算的123.02%;转移性支出完成44,522万元。
五、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和主要工作措施
2016 年,面对经济放缓和结构性减收压力,全市财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
一是 地方 财政收入持续下滑。2016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继2015年后,连续两年出现下降。主要是受非税政策性减免力度加大和计生政策调整及法院、检察院上划省管理导致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大幅减少影响,非税收入较上年大幅下降30.31个百分点。二是财政支出不均衡。全年财政支出平均执行率为74%,低于及格线80%的标准,财政支出进度极不理想。 三是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筹集资金加强了重点项目和民生等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全市11类民生支出完成22.7亿元,同比增长15.8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3.82%。四是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大。积极贯彻国务院、财政部决策部署,加大对财政存量资金盘活统筹力度,2016年共收回历年结余结转资金1.95亿元,统筹安排用于全市重点民生项目。
(二)主要工作措施。
1. 狠抓收支管理,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一是 强化措施抓征管。严格执行协税护税机制,进一步完善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财税部门合作,提高信息共享程度,积极研究增收补欠措施,有效形成了征管合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落实以票管收、源头控收,保障了非税收入依法及时、足额征收。二是优化结构抓进度。合理安排调度财政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千方百计推动财政资金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持发展、改善民生,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稳定增长。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和增速分别位列韶关市各县(市、区)第一位和第二位。三是多措并举抓争资。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精准把握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主动衔接、积极协调,不断加大向上争项目、争资金、争政策力度,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6.95亿元。四是厉行节约抓节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0.6%。
2. 推进民生建设,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一是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完成22.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83.82%。其中:基本公共服务支出14.3亿元,同比增长20.94%,省十件民生实事支出1.69亿元、底线民生保障支出0.2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79%、35.32%。二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投入2,155万元大力推进 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建成1个县级公共服务中心、17个镇级公共服务中心和215个村级公共服务站,实现了基层公共服务村级全覆盖,让群众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在家门口就能把事办成。三是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6年本级安排1500万元,推动实施扶贫攻坚。从严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定《乐昌市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监管细则》,实行资金筹集、资金分配、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五规范”,监督检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三严格”,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3. 着力深化改革,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一是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全面铺开零基预算改革,形成“基本支出标准化、刚性项目支出保障化、零基预算项目编制精细化”的预算编制模式,实现预算编制精细化,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全面公开全口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专项资金、政府债务等全方位财政信息。强化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2016年全市所有预算单位都按规定完成了预决算公开工作。三是积极探索并实践政府投融资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我市经济建设。乐昌市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已录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从社会获得融资资金约4.27亿元;成功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融资项目13个,总额达23.2亿元,位列韶关市十个县(市、区)首位,为我市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及管理办法、拟定了《乐昌市政府融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强化了投融资改革的制度保障。
    4. 强化规范管理,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 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对国库存款、结转结余、暂付暂存款和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完善预算编制与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2016年 ,全市盘活存量资金1.95亿元,库款规模和库款保障水平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8.23%和55.58%。 二是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制定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意见和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2016年底全市共争取置换债券资金1.46亿元。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全市174个单位开展了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及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涉及财政资金15.5亿元。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粤俊种猪有限公司2个单位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及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各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0类近13亿元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全部财政资金。四是完善内控管理。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控管理工作,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市财政部门制定了《乐昌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8个专项内控办法和相关内控操作规程,基本形成“1+8+X”模式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各位代表,2016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税源结构单一,支撑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重点税源有限;政策性增支增长较快,保障和改善民生压力大,促发展资金投入不足,收支矛盾突出;政府性债务风险虽然总体可控,但偿还到期债务和防范潜在风险压力较大;财税体制改革任务艰巨繁重,统筹协调推进改革的进度深度有待加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7 年预算草案
 
2017 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市财政收支情况分析,科学编制财政预算,对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2017 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韶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及乐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执行《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依法组织收入,提高收入质量,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强化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推进预算公开透明,硬化支出预算约束,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大力培植财源,壮大财政实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十三五”加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是依法编制预算。 全面落实《预算法》,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要与经济发展预期相适应,充分考虑“营改增”扩围、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及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情况;支出预算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监督、绩效等情况,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二是突出保障重点。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分清轻重缓急,严格控制新增支出,突出重点保障。积极支持主动融入珠三角战略,支持推进“三大主题”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拉动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领域。三是坚持民生优先。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原则,落实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资金,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底线民生项目短板和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短板,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四是厉行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厉行节约的要求,既保障各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转,也要严格控制行政运行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年初预算只减不增。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切实降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五是严格预算编审。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实行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强化绩效目标审核;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分类列入预算编制,防范债务风险;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2017 年全市财政预算总收入安排218,938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7,251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安排134,514万元;(3)调入资金收入安排27,173万元。
2017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7,2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按收入结构划分,税收收入安排40,736万元,占71.15%;非税收入安排16,515万元,占28.85%。按组织收入部门划分,国税部门组织收入安排17,786万元;地税部门组织收入安排22,950万元,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安排16,5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2017 年全市财政总支出安排218,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13,738万元。
按资金用途划分:(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安排117,115万元,占53.49%;(2)项目支出安排96,623万元,占44.13%;(3)上解支出安排5,200万元,占2.38%。
根据以上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1. 优先保障民生,安排社保、教育、医疗、文化、交通、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128,901万元。一是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88万元。二是安排教育支出60,148万元。三是安排医疗卫生支出28,524万元。四是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05万元。五是安排交通运输支出1,209万元。六是安排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
2. 强化“三农”投入,安排农林水支出29,083万元。一是 支持农业发展,安排支出2,806万元。二是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安排支出7,389万元。 三是 加强水利建设,安排支出6,247万元。四是加强扶贫与农业综合开发等力度,安排支出12,641万元。
3.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747万元。
4. 全面促进转型,安排科学技术、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39万元。 一是 安排科学技术支出1,280万元。二是安排资源勘探信息支出691万元。三是安排商业服务业支出268万元。
5. 保障政权运转,安排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等支出35,015万元。 一是 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21万元。二是安排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10,394万元。
6. 加强城市建设, 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5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2017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123万元。具体收入项目如下:一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安排300万元。二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安排800万元。三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安排250万元。四是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安排125万元。五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11,000万元。六是彩票公益金收入安排100万元。七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1,175万元。八是城市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650万元。九是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72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2017 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5,123万元。具体支出项目如下: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652万元。二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13,125万元。三是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安排300万元。四是其他支出安排171万元。五是债务付息支出785万元。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
2017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65万元。其中:利润收入安排50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安排65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2017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6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安排565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2017 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0,963万元。一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8,292万元。二是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291万元。三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5,364万元。四是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安排660万元。五是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86万元。六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930万元。七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安排2,040万元。
转移性收入15,514万元,其中:上年补助收入36,9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398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2017 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9,617万元。一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安排66,861万元。二是失业基金支出安排793万元。三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1,523万元。四是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30万元。五是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安排288万元。六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安排8,762万元。七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150万元。
转移性支出-13,140万元,其中:上解支出6,590万元,结转下年-19,730万元。
六、依法理财,深化改革,确保完成2017年预算目标
为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和各项财政目标的实现,2017年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破发展瓶颈,做大做强财政蛋糕。
一是 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整合优化产业扶持政策,发挥产业引导资金作用,支持提升改造传统优势产业,重点支持 机械制造、新型化工、生物保健、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 做大做强,进一步夯实财政增收的产业基础。严格落实招商引资相关奖励办法,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与工作成效相挂钩的机制,把园区打造成为区域发展的产业洼地、企业洼地和财源洼地。二是依法加强财税征管。健全财源建设考核办法,更加注重收入质量。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全面推行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加大融资性投资建设项目的税收征管。充分发挥协税护税机制的合力,建立健全部门配合、信息共享、联合管控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企业帮扶。积极发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税政策效应,不折不扣落实营改增、资源税改革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帮助企业改善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政策、规定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消化库存和过剩产能,渡过生产经营难关。四是积极争资立项。积极主动向中省韶反映我市困难和诉求,抢抓与珠三角产业共建机遇,扎实做好资金和政策争取、承接等工作。密切跟踪中省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政策制定和资金安排情况,用最大的努力争取中省韶财政对我市的支持。
(二)深化财税改革,激发财政发展活力。
一是 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继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和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进一步编准编实年初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落实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预算体系之间的统筹衔接,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控制。二是加大政府财力统筹。实行非税收入收支脱钩,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三是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清理规范政策性基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加快推广PPP模式,扩充PPP项目储备库,完善PPP项目常态化申报、动态化管理机制。四是强化收入动态监管,落实财政支出责任。深化新常态下财政经济运行规律研究,加强收入动态监测预警,及时调整预算。进一步落实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两个责任,加强责任分解,加快支出进度,严格考核督促,健全情况通报、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行政问责等一系列措施,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支出时效。
(三)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一是 厉行节约,严控支出。筑牢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贯彻中省韶有关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严控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执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二是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助推全民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三是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落实公共财政基本职能,加强财力统筹,积极落实城乡低保补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基础养老金、残疾人保障、孤儿保障等底线民生政策,加大教育投入力度,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本级配套资金。四是加大“三农”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支持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推进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水利基础设施,重点支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等。支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和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提高贫困村公用经费、在职村干部补助标准。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措施,推进农村综合整治。支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农村人居环境集中连片整治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注重加强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 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抓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使用工作,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对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单位,适当压缩财政预算规模。二是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第三方评价制度,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扩大绩效管理范围。三是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阳光透明财政建设。严格公开时限,拓宽公开范围,建立财政信息公开硬性约束机制、考核机制和行政问责制度,加强财政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及时回应政务舆情,统筹推进预决算、专项资金、“三公”经费、重点项目资金、政府采购、PPP 项目等各类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财政监督。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民生保障资金及财税优惠政策等的检查力度,确保资金落实、政策落地;扎实做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提高基础管理水平。五是防范财政风险。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管控好地方政府性债务、防控财政运行风险,支持经济社会及其他领域做好风险防控。建立风险保障机制,树立“大财政”理念,将融资资金等同预算资金管理,用最严格的管理方式来控制融资成本,降低财政支付风险。六是完善内控管理。加大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内控制度的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七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地接受市人大监督,更加坚决地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预算作出的各项决议及市人大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更加主动听取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八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财政干部组织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提高工作执行力,推动财政事业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
2017年乐昌市预算收支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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