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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07-14  发 布 日 期:  2017-07-14 
乐昌市2016年政府决算公开
目       
一、政府决算报告
二、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三、举债债务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        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共计9表)
 
 
 
乐昌市2016年政府决算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 许建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提出乐昌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6年决算情况
2016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在收入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各项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一)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 、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16 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决算完成53,0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60%,同比(可比口径,下同)下降7.20%。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5,195元,比上年减少589万元,下降1.65%;上划省“四税”收入完成17,683万元,比上年增加3,277 万元,增长22.75%。主要收入项目如下:
(1)税收收入。全年完成税收收入36,224万元,同比增长9.65%。其中:增值税收入11,465万元,同比增收2,980万元,增长35.12%;营业税收入4,065万元,同比减收1,857万元,下降31.37%;企业所得税收入2,225万元,同比减收645万元,下降22.47%;个人所得税收入998万元,同比减收85万元,下降7.85%;资源税收入1,525万元,同比增收840万元,增长122.63%;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3,555万元,同比增收412万元,增长13.11%;房产税收入1,898万元,同比增收138万元,增长7.90%;印花税收入422万元,同比减收34万元,增长7.46%;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2,823万元,同比增收38万元,增长1.36%;土地增值税收入1,926万元,同比增收518万元,增长36.79%;车船税收入518万元,同比增收197万元,增长61.37%;耕地占用税收入30万元,同比减收96万元,下降76.19%;契税收入3,311万元,同比增收679万元,增长25.80%;烟叶税收入1,463万元,同比增收104万元,增长7.65%。
(2)非税收入。全年完成非税收入16,786万元,同比减少7,300万元,下降30.31%。其中:专项收入3,140 万元,同比减收815万元,下降20.6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937万元,同比减收1,269万元,下降17.61%;罚没收入1,361 万元,同比减少2,517万元,下降64.9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444万元,同比减少3,947万元,下降47.04%;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122万元,上年同期为0;其他收入782万元,同比增收126万元,增长19.21%。
2 、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决算为271,326万元,同比增支35,825万元,增长15.2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21万元,同比增支4,766万元,增长22.32%;
(2)国防支出463万元,同比减支139万元,下降22.92%;
(3)公共安全支出11,488万元,同比减支1,597万元,增长12.20%;
(4)教育支出60,252万元,同比增支8,598万元,增长16.65%;
(5)科学技术支出3,506万元,同比增支559万元,增长18.97%;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82万元,同比减支61万元,下降1.56%;
(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052万元,同比增支91万元,增长0.22%;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560万元,同比增支4,232万元,增长14.43%;
(9)节能环保支出6,326万元,同比减支2,857万元,
下降31.14%;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757万元,同比增支1,827万元,增长62.35%;
(11)农林水事务支出44,459万元,同比增支850万元,增长1.95%;
(12)交通运输支出7,069万元,同比减支1,597万元,下降29.18%;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09万元,同比增支218万元,增长44.40%;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676万元,同比增支438万元,增长184.03%;
(15)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2,619万元,同比增支1,339万元,增长104.61%;
(16)住房保障支出21,413万元,同比增支13,982万元,增长188.16%;
(1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2,077万元,同比增支1,415万元,增长213.75%;
(18)债务付息支出428万元,同比增支227万元,增长112.94%;
(19)其他支出500万元,同比增支331万元,增长196.45%。
3 、收支平衡决算情况
2016 年, 全市公共财政决算总收入322,30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决算收入53,010万元,返还性收入8,492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62,847万元,上年滚存结余76,328万元,调入资金3,16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93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26万元。
公共财政决算总支出291,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支出271,32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35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936 万元,稳定调节基金4,276万元,调用预算周转金600万元。上述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31,012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1,012万元。
4 、稳定调节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 年,我市稳定调节基金收入决算4,276万元,当年将上一年稳定调节基金收入7,526万元全部安排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 号)的要求,来源为:
(1)将预算周转金600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上级预下达2017年均衡性转移支付部分固定补助资金(韶财预[2016]43号)3,67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6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45,991万元。其中:本级收入完成14,8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860万元,上年结余16,539万元,专项债转贷收入3,700万元。
2016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32,42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8,011万元,调出资金71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700万元。经上述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13,57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我市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99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034万元,股利、股息收入65万元。后将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财政收入。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6 年全市五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养老、失业、职工医疗、工伤、生育)收入完成96,211万元;全市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9,852万元,当年弥补缺口6,359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22,217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和主要工作措施
2016 年,面对经济放缓和结构性减收压力,全市财税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预算平稳运行。
(一)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
2016 年财政预算执行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2016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继2015年后,连续两年出现负增长。主要是受非税政策性减免力度加大和计生政策调整及两院上划省管理,导致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大幅减少影响,非税收入较上年大幅下降30.31个百分点。二是财政支出不均衡。全年财政支出平均执行率为89.8%,排韶关市十县(市、区)第8名,财政支出进度不理想。三是重点支出保障有力。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筹集资金加强了重点项目和民生等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全市11类民生支出完成22.7亿元,同比增长15.94%,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3.82%。四是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大。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6年共收回历年结转结余资金1.95亿元,统筹安排用于全市重点民生项目。五是财政改革深入推进。执行新《预算法》,开展零基预算,完成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深入推进财务核算集中监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镇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完成2015年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
1. 狠抓收支管理,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一是强化措施抓征管。严格执行协税护税机制,进一步完善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财税部门合作,提高信息共享程度,积极研究增收补欠措施,有效形成了征管合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落实以票管收、源头控收,保障了非税收入依法及时、足额征收。二是优化结构抓进度。合理安排调度财政资金,加快预算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促进税收收入;积极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持发展、改善民生,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平稳发展。三是多措并举抓争资。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精准把握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主动衔接、积极协调,不断加大向上争项目、争资金、争政策力度,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7.13亿元。
2. 推进民生建设,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一是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完成22.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83.82%。其中:基本公共服务支出14.3亿元,同比增长20.94%,省十件民生实事支出1.69亿元、底线民生保障支出0.2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79%、35.32%。二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投入2,155万元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建成1个县级公共服务中心、17个镇级公共服务中心和215个村级公共服务站,实现了基层公共服务村级全覆盖,让群众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在家门口就能把事办成。三是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6年本级安排1500万元,推动实施扶贫攻坚。从严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定《乐昌市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监管细则》,实行资金筹集、资金分配、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五规范”,监督检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三严格”,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3. 着力深化改革,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建立预算平衡机制。全面铺开零基预算改革,形成“基本支出标准化、刚性项目支出保障化、零基预算项目编制精细化”的预算编制模式,试编中长财政规划,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全面公开全口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专项资金、政府债务等全方位财政信息。强化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2016年全市所有预算单位按规定完成了预决算公开工作。三是积极探索并实践政府投融资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等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我市经济建设。乐昌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已录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系统项目库,通过了省审核,现已进入项目招投标阶段,总投资14,644万元,100%社会资本;2016年成功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融资项目13个,总额达23.2亿元,位列韶关市十个县(市、区)首位,为我市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及管理办法、拟定了《乐昌市政府融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强化了投融资改革的制度保障。
    4. 强化规范管理,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库款管理。2016年,全市盘活存量资金1.95亿元,库款规模和库款保障水平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8.23%和55.58%。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制定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意见和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积极申请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资金,2016年全市共争取置换债券资金1.46亿元。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对全市174个单位开展了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及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涉及财政资金15.5亿元。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粤俊种猪有限公司2个单位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及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各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0类近13亿元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全部财政资金。四是完善内控管理。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控管理工作,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市财政部门制定了《乐昌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8个专项内控办法和相关内控操作规程,基本形成“1+8+X”模式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税源结构单一,支撑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重点税源有限,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保障标准不断提高,政策性增支增长较快,保障和改善民生压力大,促发展资金投入不足,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政府性债务风险虽然总体可控,但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和防范潜在风险压力较大;财税体制改革任务艰巨繁重,统筹协调推进改革的进度深度有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乐昌市2016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16 年全市收到上级一般公共转移支付收入171,339万元。
(1)返还性收入8,492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23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329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306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5,626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7,085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227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2,277万元;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18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2,041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114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00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2,901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548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14,68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1,63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15,61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775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8,561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1,903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628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762万元。
 
 
乐昌市2016年政府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我市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0,005万元,上级下达我市2016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0,005万元。2016年我市未举借新债。2016年债券置换存量债务14,6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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