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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1-23  发 布 日 期:  2018-01-23 
乐昌市2018年政府预算公开

乐昌市2018年预算公开目录


    一、乐昌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的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2018年乐昌市预算收支安排表
1. 2018 年乐昌市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平衡表)
2. 2018 年乐昌市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3. 2018 年乐昌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4. 2018 年乐昌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返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表
5. 2018 年乐昌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专项转移支付表
6. 2018 年乐昌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明细表
7. 2018 年乐昌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
8. 2018 年乐昌市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
9. 2018 年乐昌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明细表
10. 2018 年乐昌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表
11. 2018 年乐昌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明细表
12. 2017 年乐昌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明细表
13. 2018 年乐昌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计划表
14. 2018 年1月乐昌市一般债务余额表
15. 2018 年1月政府专项债务余额表
16. 2018 年1月乐昌市政府或有债务余额表
17. 2018 年乐昌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总表
18. 2018 年乐昌市政府一般债务限额表
19. 2018 年乐昌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表
三、乐昌市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乐昌市2018年税返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乐昌市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乐昌市2018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乐昌市2018年年初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一、乐昌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9日在乐昌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许建武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乐昌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支持乐昌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多措并举保障各项支出,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主要考核指标在韶关市排名靠前,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了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一、一般公共预算 执行情况
(一)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7 年,来源于乐昌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51,579万元,同比增长21.58%。全市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5,383万元,同比增长0.53%;省市共享“四税”收入完成18,805万元,同比增长6.35%。
2017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42%,同比增长15.06%(可比口径,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债券转贷收入和调入资金等306,795万元,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65,8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08%,同比增长14.11%。
(二)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2,232万元,完成预算的98.87%,同比增长18.76%,其中纳入GDP核算的财政八项支出完成229,188万元,同比增长22.5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债务还本支出等22,937万元,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345,169万元。
2017 年全市财政总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0,725万元(上级项目专项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49,990万元,其中: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4,6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4.58%;转移性收入15,381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49,990万元,其中: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9,8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6.58%;转移性支出30,14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 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 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完成75,445万元,其中: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9,692万元,完成预算的89.96%;转移性收入完成35,753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完成75,445万元,其中: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1,804万元,完成预算的92.70%;转移性支出-6,359万元。
五、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和主要工作措施
2017 年,面对增速放缓的经济新常态,全市财税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
一是 落实《预算法》,规范预算执行。市财政部门按照《预算法》规定,改进预算编报,强化预算约束;预算调整等事项严格按规定报同级人大审批;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指导,推进“阳光财政”建设。 二是 地方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1亿元,增长15.06%;非税收入1.91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2.30%,非税收入占比偏高。2017年我市税收收入增长0.54亿元,主要增长点是耕地占用税收入增长0.75亿元(其中清缴历年耕地占用税税款0.62亿元)。 三是 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扩大。受政策性降税减费、“营改增”全面推开、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我市支柱税源萎缩,新增税源有限,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受政策性工资提标、住房维修基金提高到10%、各项底线民生保障提标等因素影响,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我市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压力不断增大,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扩大。 四是 重点支出保障力度加大。2017年,我市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争取新增债券资金等方式,共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1.94亿元、积极向上级申请债券转贷收入1.5亿元,有力保障我市民生支出、重点项目支出和债务还本支出。 五是 项目推进速度偏慢。2017年我市部分使用上级专项资金、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推进速度较慢,影响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导致支出执行率偏低。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偏慢直接影响我市各项考核指标。
(二) 财政预算执行主要工作措施
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抓支出、促发展、培税源、增收入”的工作思路,深化财政改革,突出责任担当,重调研抓支出,重联动增收入,多措并举,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全力以赴推进财政收入稳步上升。
1. 全力抓好财政收支管理,牢固树立“大财政”理念。一是 大力发掘新增税源。抓住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和双转移机遇,加快特色产业的发展步伐;协助引导外来企业入驻乐昌本地化,防止税源流失;统筹财力有效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财源建设成果促进财政收入结构调整,为乐昌振兴发展积蓄后劲。 二是 强化协税护税机制。坚持加强财税等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主动作为,齐抓共管,共建协税护税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扎实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完善收入考核办法,依法加强财税征管,促进依法治税与协税护税的有效衔接,努力实现财政收入提质增量。 三是 抓好财政支出。市财政部门坚持从年头抓起,科学制定方案,合理安排财政资金调度,逐级分解支出任务,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严格执行通报约谈制度。追踪和监控重点项目(民生资金、基建资金、发展资金、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加快项目支出进度,有力推进经济稳定增长。 四是 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精准把握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主动衔接、积极协调,不断加大向上级争项目、争资金、争政策力度,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1.46亿元。 五是 树立过“紧日子”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禁“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确保全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低于上一年。
2. 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逐步提高民生福利。 全市财政部门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原则,优先筹措资金改善民生,补齐社会事业发展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落实民生实事资金,全年共投入省十件民生实事资金1.94亿元,同比增长14.79%。2017年,全市11类民生支出完成26.57亿元,同比增长16.81%,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2.44%。 一是 加大教育投入力度。2017年我市教育投入67,993万元。完善教育经费财政投入政策,保障我市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建设、教育人才等工作,全面提高教育保障和发展水平。及时拨付义务教育经费6,715万元,确保我市48,068人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安排2,168万元,支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和中小学校舍改造、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维护等,改善教学环境。 二是 各项保障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由420元/年提高到450元/年,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人均补差分别提高到457元/月、206元/月,农村特困人员(五保户)救助标准提高到675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救助标准提高到928元/人·月,积极推进社会保障财政政策。 三是 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提升。2017年,投入901万元支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投入797万元支持57间村级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投入4,194万元支持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建医院项目建设。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45元提高到50元,共投入经费2,045万元。 四是 大力支持精准扶贫工作。2017年本级安排1000万元,落实国家扶贫战略,立足实际,综合资源优势,实行开发性扶贫,保障政策有落实有成效,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有改善。2017年,财政共筹集扶贫资金23,156万元,全市贫困发生率从2015年的4.07%下降为1.0028%。 五是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共安排10,071万元(其中省市:7,265万元,本级:2,806万元),用于促进农业、水利、林业、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提高补贴政策性效能,支持农村电商,促进农村绿色生态发展等。安排225万元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工作,安排30万元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保障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3. 积极落实政策和创新措施,不断推进改革主旋律。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推进财政重点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 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执行《预算法》,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确保年度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研究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编制预算项目库,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是 深化财税制度改革。配合中央和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推进地方税收体系建设,强化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多渠道筹措资金,优化营商环境,2017年京广高铁乐昌东站正式投入运营,乐昌正式融入珠三角“一小时经济圈”。 三是 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进镇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卡等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财政专户管理,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切实防范财政资金安全外部风险;全面铺开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完成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四是 积极探索投融资体制改革。严格贯彻落实财预〔2017〕50号、财预〔2017〕87号等文件,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及管理办法、制定了《乐昌市政府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强化了制度保障。积极应用PPP等新型投融资模式,互惠合作,加快基础建设项目推进。2017年,乐昌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已签约落地,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PPP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
4. 积极推进财政职能优化,全面加强财政管理。一是 完善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对国库存款、结转结余资金、其他应收应付款和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合理控制库款保障水平。 二是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借、管、还”相统一的机制。将隐性债务纳入监管范围,完善债务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债务监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 三是 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强化财政资金的全程监管,建立了以信息化为支撑,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彼此制衡的“六位一体”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 四是 建设动态监控制度。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立人大和审计联网监督机制,对财政资金运转实施实时监控。制定《乐昌市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及工作机制,将全市所有财政预算支出单位、所有财政性支出资金纳入动态监控范围,确保动态监控工作取得实效。 五是 完善内控管理。市财政部门制定了《乐昌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8个专项内控办法和相关内控操作规程,基本形成“1+8+X”模式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控管理工作,组织开设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2017年我市财政运行整体态势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难度加大,税源结构单一,支撑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重点税源有限,涵养壮大财源的任务仍然艰巨;政策性增支增长较快,保障和改善民生压力大,促发展资金投入不足,收支矛盾突出;政府性债务风险虽然总体可控,但偿还到期债务和防范潜在风险压力较大;财税体制改革任务艰巨繁重,统筹协调推进改革的进度深度有待加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作为,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8 年预算草案
 
2018 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市财政收支情况分析,预计2018年我市财政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必须审时度势,合理配置财政资源,科学编制2018年财政预算。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2018 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一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韶关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乐昌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梳理领会好新时代财政工作新要求及财政工作思路举措,严格执行《预算法》,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培植壮大财源为关键,以健全完善财政体制机制为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主动作为,狠抓落实。不断壮大财政综合实力,促进财政体制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均衡;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财政政策体系积有成效、预算管理规范;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促进财政管理体制绩效优先、科学精细。坚持质量提升、效益优先为工作重心,持续增强财政实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乐昌市“主动融入珠三角、实现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2018 年编制预算的基本原则: 一是 依法依规,强化约束; 二是 积极稳妥,收支平衡; 三是 细化预算,精准编制; 四是 加强统筹,盘活存量; 五是 加强调控,力促增长; 六是 民生优先,保障底线; 七是 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八是 信息公开,规范透明。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18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34,905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3,880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安排135,088万元;(3)调入资金收入安排35,937万元。
2018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3,88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09%,按收入结构划分,税收收入安排41,368万元,占64.76%,其中国税收入安排15,968万元,地税收入安排25,40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22,512万元,占比35.2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34,905万元(省市一次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没有列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26,080万元。
按资金用途划分:(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安排130,190万元,占55.42%;(2)项目支出安排95,890万元,占40.82%;(3)上解支出和债务还本支出安排8,825万元,占3.76%。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三)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1. 优先保障民生,安排社保、教育、医疗、文化、交通、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135,829万元。 一是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28万元。 二是 安排教育支出60,758万元。 三是 安排医疗卫生支出30,047万元。 四是 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24万元。 五是 安排交通运输支出1,353万元。 六是 安排住房保障支出519万元。
2. 强化“三农”投入,安排农林水支出13,630万元。 一是 支持农业发展,安排支出2,280万元。 二是 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安排支出4,762万元。 三是 加强水利建设,安排支出981万元。 四是 加强扶贫、农业综合开发与农村综合改革等力度,安排支出5,607万元。
3. 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安排节能环保支出8,015万元。
4. 全面促进转型,安排科学技术、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03万元。 一是 安排科学技术支出877万元。 二是 安排资源勘探信息支出541万元。 三是 安排商业服务业支出285万元。
5. 保障政权运转,安排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等支出46,502万元。 一是 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94万元。 二是 安排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11,108万元。
6. 加强城市建设, 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97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2 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937万元。具体收入项目如下: 一是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40万元; 二是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0万元; 三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390万元; 四是 彩票公益金收入132万元; 五是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55万元; 六是 城市污水处理费收入1,000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2018 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 14,937 万元。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一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390万元; 二是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40万元; 三是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20万元; 四是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055万元; 五是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万元; 六是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32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
2018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30万元。其中:利润收入安排50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安排30万元。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2018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3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安排530万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2018 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52,633万元。 一是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614万元; 二是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97万元; 三是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356万元; 四是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85万元; 五是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72万元; 六是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53万元; 七是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256万元。
转移性收入 61,785 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 68,945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7,160 万元。
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2018 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113,071万元, 一是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9,936万元; 二是 失业基金支出612万元; 三是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110万元; 四是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30万元; 五是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840万元; 六是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113万元; 七是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130万元。
转移性支出1,347万元,其中:上解支出1,601万元,结转下年-254万元。
三、完成2018年预算目标主要措施
2018 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大力践行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坚持为乐昌市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提供有力支撑。为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和各项财政目标的实现,具体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抓收支促平衡,增强县域经济实力
一是 涵养财源增税收。发挥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健康食品、现代物流、现代农业、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夯实税源基础。抓住机遇,引进优质产业项目落户乐昌,提高税收。继续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实体经济活力。 二是 加强财税征管力度。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共建协税护税信息共享平台,健全科学规范的税收征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完善协税护税考核办法,提升涉税部门工作合力与效能,落实责任,促进依法治税与协税护税有效衔接。 三是 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加强对新常态下财政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分析,实行财政收入动态监测预警,及时调整预算。进一步落实财政支出责任,严格考核督促,健全情况通报、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等一系列措施,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支出时效。 四是 树立争资增收意识。积极主动向中央、省、韶反映我市困难和诉求,抢抓与珠三角协同发展机遇,发挥乐昌资源优势,探索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扎实做好资金和政策争取、承接等工作。密切关注中省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政策制定和资金安排情况,最大努力争取中省韶对我市的支持。
(二)注重推改革增活力,提高财政发展动力
一是 加强规范预算管理。继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和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进一步编准编实年初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预算体系之间的统筹衔接,刚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 二是 加大政府财力统筹。准确把握新时代财政工作形势和任务,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用好用活财政政策,统筹各类各项资金高效配置,将财政资金有效投入到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巩固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等发展事业中,强化财政监督职能,保证项目提质增效,确保资金用在经济发展的关键点。 三是 严格规范投融资项目推进。进一步推广运用PPP模式,严格把关PPP项目方案审核、项目运作监督,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防止各种形式变相融资。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资金投入力度。
(三)注重控支出补短板,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全市财税部门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精准更全面地补齐民生短板。 一是 精心理财,厉行节约。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科学规划安排各项财政资金,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等要求,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规范执行津补贴政策,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大力推进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 二是 补齐短板,改善民生。按照“可持续、保基本”原则,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坚持量力而行,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优先保障民生支出;统筹资金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全市重大民生实事,落实十件民生实事资金;重点加大对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社保、“三农”、住房、环境保护、文明建设等民生方面的投入力度。 三是 精准扶贫,攻坚脱贫。进一步统筹扶贫资金发挥集聚效能,为特色精准扶贫提供财政保障。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和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 四是 聚焦农村,关注“三农”。完善农业农民补贴制度和涉农资金监管制度,扶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支持推进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支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等事项落到实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四)注重强管理促规范,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完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制度办法,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正常收回、预算编制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相衔接等工作制度,抓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使用工作。加强对全市所有财政预算支出单位、所有财政性支出资金动态监控的力度,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长效机制。 二是 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绩效监督评价,采取部门自评、财政再评价和委托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加大跟踪问效力度,督促政策,强化绩效考评效果应用。 三是 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坚持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建立财政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通过门户网站、专栏等平台加强财税政策宣传,及时回应政务舆情,统筹推进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PPP 项目等各类财政信息公开,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财政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建立财政信息公开硬性约束机制、考核机制和行政问责制度。 四是 加强财政监督。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并举、监管结合”的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为重点,加大对财政资金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绩效管理、预决算公开等监督管理。扎实做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提高基础管理水平。 五是 防范财政风险。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防控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财政运行风险,监督支持经济社会及其他领域做好风险防控。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将隐形债务纳入管控范围,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 六是 完善内控管理。建立健全公平有效的内控考评机制和监督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控管理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 七是 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坚决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预算做出的各项决议及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主动听取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健全人大和审计联网监督机制,通过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转进行的监控。 八是 加强财政队伍建设。抓党建,培育财政干部工作理念,提高“四个”意识。抓学习,提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执行力,推动财政事业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二、 2018年乐昌市预算安排表



  三、乐昌市2018年“三公”经费 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昌市2018年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数为3,041.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72.9万元,公务接待费1,712.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55.73万元。
2018 年 “三公”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19万元,下降0.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预算数增加72.5万元,原因是2018年乐昌市拟安排两个招商引资工作组外出招商引资;公务接待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42万元,下降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8.27万元,下降4.43%;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四、乐昌市2018年税返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 年上级补助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135,088万元,比上年结算数调减79,535万元,下降37.06%。具体安排如下:
一、返还性收入9,997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1,472万元。 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2,232万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收入18,484万元;结算补助收入947万元;资源枯竭型转移支付收入1,723万元;企事业单位划拨补助收入2,913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9,631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8,44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15,58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4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0,21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2,891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172万元。
三、市财力安排的补助收入3,619万元。

  五、乐昌市
2018 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 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没有列入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六、乐昌市
2018 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 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 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没有列入 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七、乐昌市2018年年初政府性债务情况 说明
 
一、2018年年初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
1 、债务余额情况
2018 年年初乐昌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含债券)4.33亿元,其中:政府债务4.33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0.02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0.06亿元。
2 、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乐昌市政府债务限额是6.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5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43亿元。
二、政府债务风险情况
乐昌市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是:一般债务率是10.44%,专项债务率是10.27%,综合债务率是7.34%。我市债务风险均低于预警线,政府债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乐昌市财政局                 
2018 年1 22 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