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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4-23  发 布 日 期:  2018-04-23 
2015年乐昌市政府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一、决算报告
二、决算报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
1. 2015年乐昌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2. 2015年乐昌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
3. 2015年乐昌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
4. 2015年乐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
5. 2015年乐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
6. 2015年乐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表
7. 2015年乐昌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按项目分地区)
8. 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9. 2015年乐昌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10.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11. 2015年乐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12. 2015年乐昌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按项目分地区)
13. 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4. 2015年乐昌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
15. 2015年乐昌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6. 2015年乐昌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17. 2015年乐昌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顸算支出决算表
三、相关说明
 
 
一、决算报告
乐昌市 2015 年政府决算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  林柏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提出乐昌市 2015 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 2015 年决算情况
2015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积极应对新常态下的各种挑战,统筹做好抓收入、推改革、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等系列工作,各项财政工作运行平稳,在收入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各项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一)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 、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15 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决算完成 59,728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5.70% ,同比上年(可比口径)下降 3.68% 。上划中央收入完成 35,784 万元,比上年增加 16,58 万元,增长 4.85% ;上划省 四税 收入完成 14,406 万元,比上年减少 1,852 万元,减少 11.39% 。主要收入项目如下:
1 )税收收入。全年完成税收收入 35,642 万元,同比下降 11.67% 。其中 : 增值税收入 8,731 万元,同比增收 461 万元,增长 5.57% ;营业税收入 8,283 万元,同比减收 1,936 万元,减少 4% ;企业所得税收入 2,870 万元,同比减收 7 万元,减少 0.24% ;个人所得税收入 1,083 万元,同比增收 138 万元,增长 14.60% ;资源税收入 685 万元,同比减收 218 万元,下降 24.14% ;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 3,143 万元,同比减收 294 万元,减少 8.55% ;房产税收入 1,760 万元,同比增收 26 万元,增长 1.49% ;印花税收入 456 万元,同比增收 29 万元,增长 6.79% ;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 2,785 万元,同比减收 853 万元,下降 23.44% ;土地增值税收入 1,408 万元,同比减收 82 万元,减少 5.50% ;车船税收入 321 万元,同比减收 52 万元,减少 13.94% ;耕地占用税收入 126 万元,同比减收 1,003 万元,下降 88.83% ;契税收入 2,632 万元,同比减收 824 万元,下降 23.84% ;烟叶税收入 1,359 万元,同比减收 95 万元,下降 6.53%
2 )非税收入。全年完成非税收入 24,086 万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收 3,838 万元,增长 18.95% 。其中:专项收入 3,955 万元,同比减收 136 万元,下降 3.32%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7,206 万元,同比减收 1,341 万元,下降 15.69% ;罚没收入 3,878 万元,同比增收 1,849 万元,增长 91.13%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8,391 万元,同比增收 2,938 万元,增长 53.88% ;其他收入 656 万元,同比增收 528 万元,增长 412.5%
2 、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决算为 235,501 万元,同比增支 24,113 万元,增长 11.40% 。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1,355 万元,同比减支 10,166 万元,下降 32.25%
2 )国防支出 602 万元,同比减支 327 万元,下降 35.20%
3 )公共安全支出 13,085 万元,同比增支 3,568 万元,增长 37.49%
4 )教育支出 51,654 万元,同比增支 3,861 万元,增长 8.08%
5 )科学技术支出 2,947 万元,同比增支 528 万元,增长 21.83%
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903 万元,同比减支 315 万元,下降 7.47%
7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40,961 万元,同比增支 12,046 万元,增长 41.66%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9,328 万元,同比增支 3,344 万元,增长 12.87%
9 )节能环保支出 9,183 万元,同比增支 993 万元,增长 12.12%
10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930 万元,同比增支 219 万元,增长 8.08%
11 )农林水事务支出 43,609 万元,同比增支 11,944 万元,增长 37.72%
12 )交通运输支出 5,472 万元,同比减支 5,307 万元,下降 49.23%
13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491 万元,同比增支 196 万元,增长 66.44%
14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238 万元,同比减支 17 万元,下降 6.67%
15 )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 1,280 万元,同比减支 228 万元,下降 15.12%
16 )住房保障支出 7,431 万元,同比增支 3,735 万元,增长 101.06%
17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 662 万元,同比增支 67 万元,增长 11.26%
18 )债务付息支出 201 万元,同比减支 31 万元,下降 13.36%
19 )其他支出 169 万元,同比增支 3 万元,增长 1.81%
3 、收支平衡决算情况
2015 , 全市公共财政决算总收入 327,496 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决算收入 59,728 万元,返还性收入 4,958 万元,转移支付收入 204,823 万元,上年滚存结余 46,077 万元,调入资金 6,621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5,289 万元。
公共财政决算总支出 327,49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支出 235,501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2,852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 5,289 万元,稳定调节基金 7,526 万元。上述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 76,328 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 76,328 万元。
4 、稳定调节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 年,我市稳定调节基金收入决算 7,526 万元,当年没有安排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4]70 号)的要求,来源为:
1 )将 2015 年超收收入 3,220 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 结转超当年收入 30% 部分 313 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 )上级预下达 2016 年均衡性转移支付部分固定补助资金 ( 韶财预 [2015]74 号) 3,993 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5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 36,772 万元。其中:本级收入完成 9,038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11,133 万元,上年结余 16,601 万元。
2015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 20,233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 15,170 万元,调出资金 5,063 万元。经上述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 16,539 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我市 2015 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 260 万元,后将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财政收入。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5 年全市五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养老、失业、职工医疗、工伤、生育)收入完成 57,397 万元;全市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 66,909 万元,当年缺口 9,512 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28,838 万元。
二、 2015 年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 .着力收入征管 , 财政实力明显增强。一是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扩大的严峻形势,全市财税部门团结拼搏,克难奋进,扎实开展 稳增长保增收 活动,全市财政综合实力稳中有升。 十二五 期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 2010 年的 3.08 亿元增加至 5.97 亿元,年均增长 14.19% 。二是强化职能部门控税职责。制定了欠税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化清欠机制。严格执行协税护税机制和财税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准确研判经济形势,科学制定工作措施,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做到应收尽收。三是争资立项成效明显。各级各部门抢抓机遇向上争项目、争资金、争政策。 2015 年,全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20.5 亿元,增长 35.05% ;已争取到位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5,289 万元。四是抓实非税收入征管。加强非税收入尤其是国有资产处置相关收入的征管,坚持税费并重,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征管流程。加强城市配套费、罚没、资产清查的征收入库,强化对矿产、土地、河沙以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拉动非税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2. 着力生财聚财,服务发展成效显著。一是 吃透政策,积极向金融机构融资,支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武广高铁乐昌东站项目、原坪石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乐昌城南新区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优化财政政策环境,发挥 助保贷 资金作用,扶持税源企业发展壮大。安排 1,000 万元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撬动金融机构 1 个亿的资金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生产, 2015 年已发放贷款 2,000 万元扶持中小微企业。三是优化经营环境,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深入推进 营改增 扩面,取消和暂停征收 12 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 42 项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 8 类缴交额度较大的行业实行下调征收费率;对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等 7 类缴交额度较小的行业全额免征。 2015 年,全市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核算财政八项支出完成 17.2 亿元,同比增长 4.48% 。四是强化对全市国有资产的经营,增加财政收入。成立乐昌市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充分利用政府资源,加强资本的市场运作,盘活闲置资产,通过融资、抵押贷款等方式,将资金投入到重点项目,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
3. 着力保障民生,公共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一是 着力教育优先,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和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及时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6,930 万元,确保 54,018 人次的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学前教育至中等教育全覆盖,发放各类助学补助资金 1,410 万元,累计受惠学生 43,170 人次;安排 317 万元,充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安排 687 万元,支持全市 32 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实施改造;安排 7,436 万元,开展了梅花、沙坪、庆云和五山四个镇的教育创强工作。二是大力支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药物制度深入实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 35 元提高到 40 元。三是各项保障全面提标,大幅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由 320 元提高到 380 元,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 410 / · 月、 260 / · 月,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补助标准提高到 525 / · 月,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 11 年增长。四是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8,570 万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原坪石矿棚户区改造,为缓解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五是通过惠农补贴 一卡通 共发放补贴资金 7,085 万元,投入农林水建设资金 43,609 万元,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 美丽乡村 建设成效显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加快。落实民生实事资金,全年共投入省 10 件民生实事资金 4,349 万元。
4. 着力改革创新,财税改革有序推进。一是 执行新《预算法》,开展零基预算,完成 2016 年度市直部门零基预算编制,改变以往预算编制 基数 + 增长 的模式。建立了覆盖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 四本预算 体系,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绩效,完成了 2 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二是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市直所有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和 三公 经费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 三公 经费预算及汇总数等均在财政门户网及时公开。三是狠抓财政资金监管,保证安全高效运作。全面深入开展财务核算集中监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构建财政运行监督体系。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风险防控决策机制,把好工程建设项目预算、结算、评估 三大关口 。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试点,已形成 2014 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定期监控我市各类债务风险。开展涉农专项资金检查和 小金库 清理工作。四是开展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除九峰镇有特殊原因外,其余 16 个镇(街道)已完成改革工作。完成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前期工作, 2016 年在全市全面铺开。配合做好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市直行政单位公务员交通补贴发放及公务用车处置工作。五是全面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收回结转结余资金 14,508 万元,统筹用于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教育、农林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支出。六是加大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监管力度,完成政府采购规模 13,559 万元,节约资金 1,342 万元,节支率为 9.00% ;完成评审项目 153 个,审减资金 821 万元,审减率为 3.36%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5 年,我市财政工作在改革创新中实现了新突破,在改善民生中取得了新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传统支柱产业、重点企业支撑作用不足,新兴产业尚未能有效推动经济增长和财税增收;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不断拓宽,保障标准不断提高,而财力增长有限,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刚起步,现代财政制度尚未建立,制约财政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决算报表
2015 年乐昌市政府决算报表( 1-17 表)详见附表。
 
 
三、相关说明
( ) 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15 年收到上级转移支付收入 209,781 万元,比上年增加 57,656 万元 , 增长 37.90% 。其中 :
1. 税收返还
2015 年收到上级税收返还决算数 4,958 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
(1)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决算数 2,231 万元,与上年持平。
(2)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决算数 329 万元,与上年持平。
(3)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决算数 306 万元,与上年持平。
(4) 其他税收返还收入决算数 2,092 万元,与上年持平。
2. 一般性转移支付
2015 年收到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决算数 126,385 万元,比上年增加 31,095 万元,增长 32.63% 。其中:
(1) 体制补助收入决算数 227 万元,上年同期为 0 ,主要原因是市转移支付专项返还补助 217 万元。
(2) 均衡性转移支付决算数 33,220 万元,比上年增加 8,534 万元,增长 34.57% ,主要原因是预下达 2016 年均衡性转移支付部分固定性补助资金 3,993 万元。
(3) 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决算数 48 万元,上年同期为 0 ,主要原因是下达中央财政扶贫资金 23 万元。
(4)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决算数 12,144 万元,比上年增加 1,070 万元,增长 9.66%
(5) 结算补助收入决算数 2,029 万元,比上年减少 1,985 万元,降低 49.45%
(6)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决算数 1,106 万元,与上年持平。
(7)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决算数 1,568 万元,与上年持平。
(8)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决算数 1,090 万元,上年同期为 0
(9)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决算数 2,216 万元,比上年减少 188 万元,降低 7.82%
(10)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决算数 14,018 万元,比上年增加 1,036 万元,增长 7.98%
(11) 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决算数 10,811 万元,比上年增加 3,503 万元,增长 47.93%
(1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决算数 11,224 万元,比上年增加 2,043 万元,增长 22.25%
(13)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决算数 2,419 万元,比上年增加 1,894 万元,增长 360.76% ,主要原因是下达 2014 年及 2015 年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省级激励性补助资金 480 万元。
(14)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决算数 8,818 万元,比上年增加 257 万元,增长 3.00%
(15)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决算数 9,843 万元,比上年增加 1,412 万元,增长 16.75%
(16)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决算数 15,604 万元,比上年增加 12,154 万元,增长 352.29% ,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 3,724 万元。
3. 专项转移支付
2015 年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决算数 78,438 万元,比上年增加 26,561 万元,增长 51.20%
( ) 举借债务情况
1.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15 年政府债务余额决算数 6,000 万元,比上年持平。其中:一般债务余额 6,000 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 0 2015 年政府债务限额 50,005 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45,705 万元,专项债务限额 4,300 万元。
2.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15 年未举借新债。
3. 地方政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2015 年债券置换存量债务 5,289 万元。
( ) 关于 2015 年乐昌市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的说明
1. “三公”经费的构成
(1) 因公出国 ( ) 经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 公务接待费指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015 年“三公”经费变动情况
(1)2015 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2,687.72 万元 (20161228公开口径为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此次补充公开口径为乐昌市 所有部门决算中的“三公”经费支出 ) ,较上年减少 667.3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 ( ) 支出增加 3.78 万元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186.75 万元 ( 公务用用车购置减少 9.39 万元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177.36 万元 ).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484.36 万元。
(2) 变动原因: 2015 年较 2014 年三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 三公经费 支出。严把支出关,实现动态管理,实行公务卡改革,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作用,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
 
    ( ) 关于 2015 年乐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说明
1.2015 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14 亿元,比上年减少 1.02 亿元,降低 32.25% 主要原因是:财力困难,在保障各机关部门正常运转所需支出之外,无法对其他项目建设提供支出保障。
2.2015 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9 亿元,比上年增加 1.20 亿元,增长 41.66% 主要原因是: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抚恤、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经费均有大幅增加。
3.2015 年农林水支出 4.36 亿元,比上年增加 1.19 亿元,增长 37.72% 主要原因是:拨付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省补资金 0.48 亿元。
 
( ) 预算绩效工作推进情况
通过对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行深入探究,摸索预算绩效管理的全链条,不断加大对项目的评审监管力度,狠抓落实,目前已逐渐形成起一套组织协调、上下联动的绩效评价机制。
为推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切实有效地落实,要求各预算单位在年初确定好各自单位的绩效目标,同时,应对项目设立的依据、项目实施的内容、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前景等进行论证,接着,向财政部门报送部门项目支出制定的绩效目标申报及相关材料。
在预算执行结束后,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按照规定的评价原则和标准,对财政支出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将作为完善财政政策、改进预算管理、调整支出结构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为后续不断提高我们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奠定扎实的数据基础。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