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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7-07-21 | 发 布 日 期: | 2017-07-21 |
2016年韶关市代建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6年韶关市代建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代建局下设八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合同预算科、规划技术科、房建一科、房建二科、市政一科和市政二科,下属单位为韶关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主要职能是:项目建设期间受市政府委托行使业主职能,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非经营性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代建局事业编制人数为36人,其中,在职21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跟进工程施工、监理、设备、材料和代建实施单位的招标工作 ;跟进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对工程造价进行严格控制;统计分析工程的进展情况;对合同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跟进项目预算、结算工作,协助计划财务科办理建设项目总决算;跟进工程的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规划报建工作等。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9305.54 万元,和2016年预算数对比减少收入664.74万元,比2015年收入决算减少38910.1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05.54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930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305.54万元。比2015年支出决算减少39190.3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0.82%。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棚户改造支出减少。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79.92万元,占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6.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9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77万元;项目支出8925.62万元,占96%,主要支出项目有城乡建设支出1319.43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42.16,棚户区改造88.03万元,其他支出7176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8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减少57.11%,增减的原因是公务接待有所减少和公务用车减少一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也相应减少。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7万元,主要包括:(1)公务车保有量1 辆,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8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减少50%。(2)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数量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减少100%,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为0。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7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共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30.41万元,增加39.45 %,主要原因是在职工作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项目有12个,分别为:1.韶南大道鹤冲村段内涝整治、2. 韶南大道华龙山庄段内涝点整治工程、3. G323线良村内涝点整治工程、4. 鹅坑桥内涝点整治工程、5. 站南路内涝点整治工程、6. G323线镇泰路段内涝点整治工程、7. 芙蓉东路内涝点整治工程、8. 韶南大道乐园加油站段内涝点整治工程、9. 独芳路(摩尔城西侧)道路项目、10. 戒毒所外联道路、11. 宝盖路、12. 国道323线韶关市区过境路改建工程(朝阳村委段),绩效评价良好。
2016年韶关市财政局对我局开展了韶关市工业西片区内涝整治工程专项资金的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绩效等级为良。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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