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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8-03-29 | 发 布 日 期: | 2018-03-29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主要职能是: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筹建、销售;市区直管公房建设计划、分配安置、维护、租金收缴;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住房申请人资格审查、分配安置;市属“双退”企业未房改职工住房的接收和改造。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是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内设机构有4个,分别是:办公室、房产租赁管理部、工程建设管理部、房产物业管理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7年事业编制25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2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简单罗列)。
1、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2、保障性住房配建工作。
3、认真抓好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0,512.90万元,比上年减19,955.47万元,减幅49.31%,主要原因是政府减少了对韶关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的安排。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512.90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0,512.90万元,比上年减19,955.47万元,减幅49.31%,主要原因是政府减少了对韶关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的安排。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0,512.90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48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34%,比上年增84.50万元,增幅21.31%,原因是新进人员2人及按政策规定增加了工资。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3.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57.4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20,031.9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7.66%,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减20,039.97万元,减少50.01%,原因是政府减少了对韶关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的安排。其中:001项目—2018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比上年减少0.17万元,减幅3.29%,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减少新购办公设备;002项目—保障性住房委托业务及档案室改造费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法律顾问费、保障性住房财务竣工结算等各类审计费及档案室改造费等费用,比去年减少10.02万元,减幅45.50%,原因是该项目部分工作已于上年度完成;003项目—保障性住房办证、查档、建档等费用14.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社区办公用房办证费用, 保障性住房“一户一档”建档费, 保障性住房合同打印费用,保障性住房住户查档费用,比去年减少0.91万元,减幅5.76%,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调减了办证、查档、建档户数;004项目—韶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费用20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首期、二期、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二、三期、韶关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鸿裕花园、惠民花园、云峰诗意等工程款及相关费用等等,比去年减少20000万元,减幅50%,原因是政府减少了对韶关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的安排。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原因是我单位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3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3万元,减50%,原因是车辆减少了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与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根据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2万元,减50%,原因是车辆减少了1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1万元,减50%,原因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减少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1.18万元,减19.09%,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减少新购办公设备,其中:货物类采购5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8年初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164.09万元,主要有:一、通用设备132.26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7.39万元,减幅11.62%,原因增加了1台便携式联想电脑、6台台式电脑、1台打印机(合计价值4.79万元)、减少了1辆公车(粤F32676-汇众中型普通客车,价值22.18万元)。二、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1.83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0.38万元,增幅1.21% ,原因是增加了3套办公家具。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预算项目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首期、二期、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二、三期、韶关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鸿裕花园、惠民花园、云峰诗意等工程款及相关费用的支付工作,保障性住房、社区办公用房办证, 保障性住房“一户一档”建档, 保障性住房合同打印,保障性住房住户查档等4项工作,实施4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0万元,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我单位无此工作业务。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5.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反映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