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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3-29  发 布 日 期:  2018-03-29 
2017年度韶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要职能是对市区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筑市场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并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并报请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督科、检测科、房屋安全鉴定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30人,经费自理人数69人,其中:退休人员13人,聘用人员5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施工现场、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市区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统计分析;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建设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指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任务,受社会委托的建设和建筑构配件、制品、设备以及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检测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148.07万元,比上年增183.07万元,增幅9.32%,主要原因是年度检测业务量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9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收入(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2052.1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148.07万元,比上年增加183.07万元,增幅9.32%,主要原因是年度检测业务量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9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安排支出2052.15万元。

(一)其他收入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1041.7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8.50%,比上年增加508.74万元,增幅95.4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增;二是聘用人员费用预算安排到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7.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53万元,其他支出136.41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106.3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1.50%,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325.78万元,下降22.74%,主要原因一是聘用人员费用预算安排到基本支出;二是2016年检测成本还没使用完,结转到2017年使用。其中001项目检测中心检测成本611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50.35万元,下降19.71%,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部分检测成本还没使用完,结转到2017年使用;002项目韶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经费41.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40.35万元,下降49.39%,主要是原因补充人员经费归类到人员经费开支;003项目业务发展基金453.86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453.86万元,增长100%,原因是2016年新增设备款和检测中心检测成本部分资金未使用完,结转到2017年统一归类使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原因是我单位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资金来源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原因是我单位资金来源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从财政专户安排。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1.49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加87.03万元,增幅195.75%,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基础钻芯法外购服务费120万元,二是2016年购置了工地用车,2017年预算无购置车辆。其中:货物类采购10.06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121.43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7年初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1435.81万元,主要有:一、土地、房屋及构建物205.05万元,与去年相比保持不变,原因是我单位无新购置此项资产;二、通用设备426.29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93.66万元,增幅21.64%,原因是新增工地用车两辆29.32万元,新增检测中心监控系统20.02万元,新增检测信息系统软件系统19.80万元,新增检测系统软件6.43万元,为新设检测中心韶大分部购置电脑空调等设备14.75万元,新增扫描器等其他通用设备3.34万元。三、专用设备762.21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74.48万元,增幅10.83%,原因是新增混凝土静载试块47.73万元,新增千斤顶等其他专用设备26.75万元。四、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2.26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8.85万元,增幅26.49%,原因是为新设立的检测中心韶大分部购置办公桌椅、文件柜等费用。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经费项目、设备购置费等3项工作,实施3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因我单位无此项工作业务。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韶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7年市质监站部门预算公开(补充公开).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