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8-04-03 | 发 布 日 期: | 2018-04-03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7年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市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养护质量巡查及考评;组织实施城区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承担市区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设施的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市政管理中心内设机构6个科室:
1、办公室。负责文秘、财务、党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青妇、档案、计划生育、信访、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园林管理科。负责巡查、指导、考评市区园林绿化设施的管理、建设、养护工作;参与起草园林绿化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参与编制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建设、养护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园林绿化技术标准、规范及养护质量等级标准。
3、市政管理科。负责巡查、指导、考评市区道路排水设施的管理、建设、养护工作;参与起草道路排水管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参与编制市区道路排水设施建设、养护年度计划;参与编制道路排水技术标准、规范及养护质量等级标准。
4、环卫管理科。负责巡查、指导、考评市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市区填埋工艺的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负责市区非填埋工艺的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监管;参与起草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参与编制市区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5、桥隧管理科。负责市区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市区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营和应急抢险工作;参与起草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管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参与编制市区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年度计划。
6、污水管理科。负责市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监管;参与起草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参与编制市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
(二)人员编制
市政管理中心事业编制3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6名、副职10名;在编人员34人、退休人员389人、代管原市政工程公司退休人员66人;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参与编制市区市政公用设施(道路排水、桥梁隧道、环境卫生、污水处理设施)和园林绿化设施的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
2、负责市区市政公用设施(道路排水、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设施的养护质量巡查及考评。
3、拟订市政公用设施(道路排水、桥梁隧道、环境卫生、污水处理设施)和园林绿化设施作业标准、操作规程、检查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
4、参与指导浈江、武江区政府负责的市政道路大中修、改造方案的技术审查工作。
5、负责市区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
6、负责市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监管,负责市区填埋工艺的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负责市区非填埋工艺的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监管。
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117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收入2480.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695.82万元;由于我中心是根据《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城市照明和信息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韶机编办发〔2016〕117号)文精神,整合韶关市园林管理局、韶关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韶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组建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2016年10月成立,2017年1月1日正式运行,因此,无上年数对比。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117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收入2480.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695.82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2480.1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2.1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0.79万元、公用支出51.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95.71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我中心2017年项目支出没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我中心2017年基本支出没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资金。
2.项目支出预算8695.8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7.81%,其中:花拉寨二期扩建工程100.00万元、韶关中烟物流基地红线外市政排水管网项目500.00万元、韶关市西河桥板式橡胶支座更换工程43.00万元、韶关市风采桥大修工程项目500.00万元、韶关学院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工程1100.00万元、韶关小岛片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一期工程(泵站运营费)200.00万元、韶关市第五污水处理厂(黄金村)及其配套管网一期工程460.00万元、韶关市沿江路(棕榈湾段)污水管道修复工程464.82万元、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边坡整治工程500.00万元、韶关市五里亭、小岛片区污水管网输送工程900.00万元、五里亭大桥东侧区域交通整治工程项目20.00万、韶关市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150.00万元、韶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门前道路工程88.00万元、韶关市武江北路截污管二期工程50.00万元、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费1100.00万元、韶关市工业西四一九医院转盘交通整治工程项目100.00万、市区地下管线普查项目360.00万元、市区小街小巷整治工程项目300.00万元、市区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养护费1500.00万元、韶关市犁市镇污水管网工程140.00万元、海关、犁市、十里亭泵站运营费120.0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我中心是2016年10月成立,2017年1月1日正式运行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有公用经费51.00万元,其中:办公费5.00万、印刷费0.50万元,咨询费3.00万元,手续费0.5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物业管理费5.00万元,差旅费4.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委托业务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办公设备采购2.00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4.5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我中心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国有资产267.9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48.50万元,家具、用具19.45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做好市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养护质量巡查及考评;组织实施城区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确保城区桥梁、隧道安全畅通,做好市区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设施的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为广大人民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我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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