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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6-29  发 布 日 期:  2016-06-29 
2014年度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

   2014 年度韶关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单位)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三公”支出信息统计表

八、“三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2014年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5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韶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是: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市性重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一般、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 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 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 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 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监督检查、应急值班和事故信息接报处置以及信息化建设。

  7. 组织本市工矿商贸行业实施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8. 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 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10. 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1. 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

  12.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5.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9名,编制人数共41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1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后勤服务人员数5名。2014年度实有人数:在职人员40人,离退人员2人,其他人员5人。

(三)2014年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联合行动、建立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长效机制工作情况和效果。

2. 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重大危险源建档监控及安全治理工作情况

3. 按照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开展达标创建工作情况。

4. 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炮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化工园区安全基础建设。

5. 加强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提升职业病危害防控能力工作情况。

6. 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确保安全监管队伍相对稳定并得到逐步加强;加强安全监管部门的基础设施、交通工具和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建设标准达到国家和省的要求

7. 进一步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到年底争取完成:(1)生产企业换证18家;(2)经营企业换证90家;(3)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换证7家;(4)安全条件审查45家;(5)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40家;(6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30家;(7 竣工验收审查及核查30家。

8. 编制化工安全发展规划。

9. 编制韶关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10. 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金等行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11. 聘请专家或技术机构对矿山、危险化学品、有色冶金等行业危险程度分级划分。

12. 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13. 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工作措施和效果;开展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的情况。

1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15. 根据三定方案要求,承担市安委会日常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1277.1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147.15万元,财政专户拨款130万元。

三、支出决说明

   年支出决算1269.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39.41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拨款等)安排支出13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决算510.3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8.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45万元;其他资本支出4.38万元。

(二)项目支出决算759.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0%,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9%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一年以来,我市的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救援工作、重大节日安全检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落实省安委办组织或交办的安全生产督查、宣传教育、安全培训事故调查等重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省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我市各项指标控制均在省下达的控制指标内。省政府对韶关市委市政府2013-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者考核成绩优秀,为全省8个优秀单位之一。在执行项目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节约成本为原则。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理性、科学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并建立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管理制度,财政部门下达预算计划和资金额度后,各相关负责科室根据项目资金使用需要,制定本年度安排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没有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不得列入使用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或更改期项目内容。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实施工作比上年决算节约资金70.67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59.55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34%,减少的原因是八项规定以来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费用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9.84 万元,其中:公务车保有量 6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9.84 万元,平均每辆6.64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9.71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各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接待省检查组联合检查的接待用餐和各业务科室节前检查路途远发生的检查工作用餐。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