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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07-18  发 布 日 期:  2017-07-18 
2016年度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算公开
目 录
 
一、 部门基本情况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 专业名词解释
三、 部门决算表格
2016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2016 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韶府办〔2013〕210号),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其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科、基层指导科、妇幼健康服务科、综合监督科、中医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信息统计与考核评价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科技宣教科、干部保健室、监察室(人事科)。
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汇总和上报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
(七)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八)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九)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二)指导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三)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开展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四)承担市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5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后勤服务人员8名;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员      53人,离退休人员7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 、继续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开展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二是抓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2 、启动卫生强市建设
出台 卫生强市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重点突出弥补医疗卫生发展短板,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健康韶关。
3 、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认真贯彻新的《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全面落实两孩政策,完成省下达人口计划。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落实利益导向“四项制度”,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的扶助保障力度,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4 、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开展市直医院对口帮扶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推进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推进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
5 、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加强重点传染病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及处置工作。认真落实免疫规划工作。进一步提高慢性疾病防治工作水平。做好重性精神疾病规范管理。加强学生常见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艾滋病、结核病、性病、麻风病等预防、控制工作。巩固地方病、寄生虫病、麻风病等防病成果。不断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加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着力抓好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6 、强化妇幼健康工作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应对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
7 、做好基层卫生计生工作
组织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8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落实乡镇卫生院“五个一”设备装备采购工作。二是加快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项目建设。三是推进市儿童医院和妇产综合楼项目建设。四是推进芙蓉新区三甲综合医院建设。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 年收入决算2827.0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增加的主要原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基本药物市级配套项目2354.4万元纳入我局预算(2015年该项目预算由市财政局做),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22.52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10.83万元。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 年支出决算2824.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增加的主要原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国家基本药物市级配套项目2354.4万元纳入我局预算(2015年该项目预算由市财政局做),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22.5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减少65%,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项目经费6214.631万元由财局直接下拨至(县、市)区,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拨款等)安排支出1.81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 、基本支出决算2000.8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2.75万元。
 2016 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共2000.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决算支出 545.78万元,比上年决算对比增加537.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补发了2014、2015及2016年的住房维修及物业管理补贴。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决算支出630.58万元,比上年决算对比减少 67.69 万元,主要原因是: 调整优化了支出结构,按照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规范支出分类 。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和其他优抚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决算支出760.75万元,比上年决算对比减少35.88万元,主要原因是: 调整优化了支出结构,按照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规范支出分类 。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运行、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决算支出63.72万元,比上年决算对比增加 9.23万元,主要原因是: 调整优化了支出结构,按照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规范支出分类。主要支出项目有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 、项目支出决算821.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1%,与上年决算相比增长1%。其中市本级项目:001项目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115.91万元(主要用于市直事业单位及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城独奖励);002项目市区未参保人员免费婚检补助和计生“四术”免费服务补助经费20.38万元(主要用于补助计生“四术”免费服务机构);003项目广东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47.53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专项活动及业务培训、预防出生缺陷设备购置、宣传教育等。);004项目医疗体制改革协调和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奖励经费115万元(主要用于当年计生考核调查工作经费及完成人口层级动态责任制重奖经费、医疗体制改革差旅费等);005项目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经费、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病残儿鉴定随访项目)、卫生计生宣传教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费6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专项活动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006项目2016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课程统考、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课程统考和卫生和计生科研项目和新技术新项目应用水平鉴定6.8624万元(主要用于鉴定及统考监考人员劳务费、办公费、场地费等);007项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高级职称评审和执业医师考试费118.43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类考试评审监考人员劳务费、场地费、误餐费、办公费、上缴省等费用);008项目韶关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经费7.83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事故鉴定聘请专家劳务费、办公费、邮寄费、交通费等);009项目水电改造及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培训经费27.0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全自动化供水系统及中医确有专长考核监考人员劳务费、办公费、场地租金、误餐费等)
2016 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 821.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支出821.6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8.8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22.43万元、公立医院4万元、公共卫生支出108.5万元、医疗保障7.65万元、中医药130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14.19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91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共 7.22万元,与当年预算数对比减少91%,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85%,减少的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接待费减少78%、因公出国境减少100%;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84%。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0个、0人次。与当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0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7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 2 辆,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5.7万元,平均每辆 2.85万元。与当年预算数相比减少9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84%。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52万元,与当年预算数相比减少92%,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78%,主要用于 省、县(市)人员公务来往期间餐费。国内接待批次12个、接待人次254人。
(四)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4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43.51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2016年离退人员医药费财局补助不足部分从公用经费列支、2016年办公用房进行了维修补漏。
(五)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11月17日 在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2016年市卫生计生局财政专项信息。
三、 关于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 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 部门决算表格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