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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2-08  发 布 日 期:  2018-02-08 
2018年度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预算公开
2018 年度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 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单位名称是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职能:按照全市计生工作总体目标和中心任务,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会员开展计划生育的相关工作,指导基层计生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广泛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的科学知识。关心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编制4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无离退休人员。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全市计生工作总体目标和中心任务,发挥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和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广泛联系社会各界和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的原则下,自愿组织起来,动员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 年收入预算54.0174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017484 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 年支出预算54.017484万元, 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 54.017484 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9.087184万元,增(减)幅83%,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7631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2431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00%,原因用于开展生育关怀项目经费被缩减。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与上年数相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9.03万元,包括办公费0.7万元、印刷费0.72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78万元、会议费1.3万元、福利费0.03万元、日常维修费0.5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7 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1万元、电费0.2万元、培训费0.7万元、劳务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他费用0.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1)组织为生育关怀基金募捐活动;(2)抓好“生育关怀•关爱暖心”公益活动工作;(3)、扎实推进计生“三结合”项目;(4)协助做好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工作;(5)开展青春健康促进活动;(6)为计生特困家庭发放爱心保险;(7)协助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8)进一步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建设等8项工作,实施8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无固定资产。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无国有资本经营。
(六)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 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部门预算: 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 机关运行费: 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韶关市计划生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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