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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5-08-20 | 发 布 日 期: | 2015-08-20 |
2014年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 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韶府办【2013】210号),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其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科、基层指导科、妇幼健康服务科、综合监督科、中医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信息统计与考核评价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科技宣教科、干部保健室、监察室(人事科)。 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工作;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生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计生和卫生信息化建设及宣传教育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6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后勤服务人员8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牵头完成年度重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工作 (1)努力控制政策外生育尤其是多孩生育,努力提高政策生育率,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人口计划任务。 (2)合理控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次均费用,巩固每千人常驻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每万人口执业医生数、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 (3)落实省《各市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评估考核表》中的“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工作测评。 2、2014年卫计改革工作重点 (1)落实卫计机构改革。完善卫计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进一步整合卫计信息系统。健全市、县、镇(街道)、村(居)计生工作责任体系,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县级卫生和计生部门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指导市、县、镇(街道)计生技术服务与医疗保健服务机构整合,创新管理制度,保障工作运行。 (2)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相关工作。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①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指导翁源、曲江、乐昌、新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改革补偿机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能力。 ②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运行新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完成综改的县级公立医院应落实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补偿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 ③探索分级诊疗模式。推进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努力建立“大病进医院,康复在基层”的分级诊疗模式。探索建立基层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以浈江区为试点,启动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试点工作。 ④继续推广“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平价药包”医疗服务。今年所有县(市、区)至少建1家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占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资源10%以上,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使用平价药包。 ⑤继续实施中医药强市政策,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落实各项扶持优惠, 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办医,鼓励民营资本投向康复、中医、护理院等健康产业,积极争取有关部门落实民营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4)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推进县级疾控等公共卫生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改革。健全县级疾控机构保障机制,项目管理制度、绩效考核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卫生应急、疾控机构能力建设。 (5)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落实乡镇监督协管制度,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3、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 (1)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强化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执行“一票否决”制度。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职责。 (2)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加强孕前管 理,认真清理“四术”库存,切实提高长效措施落实率和“三查”到位率。积极推进诚信计生试点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深入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3)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全省每年一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和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和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服务管理均等化、法制化、规范化,不断拓展区域协作的广度和深度。 (4)加强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和数据质量监控,规范统计动态监测,指导基层提高统计质量。 (5)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家庭优惠政策调研活动。结合实际,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 (6)完善和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深入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基层文明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 (7)强化宣传教育。及时掌握人口出生动态,做好中央及省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宣传及相关工作,以卫生计生宣传活动为载体,着力普及健康与计生知识。 4、加强系统业务工作 (1)加强资源管理,提高区域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区域医 疗资源配置,落实“科技兴医”,重视人才培养使用,强化医疗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推进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切实打造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加强市区急救网络建设,强化医疗护理质量、医院感染控制、抗菌药物使用、血液安全等管理,完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办法和医疗纠纷预防、处置机制,推动平安医院建设。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县(市)二级中医院复评审、市中医院创三级中医院等工作。 (2)落实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服务均等化水平。继续实施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①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强化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高致病性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开展消除疟疾工作项目。强化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控制相应疾病发病率,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落实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巩固地方病、寄生虫病、麻风病等防病成果。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重性精神病管理。 ②促进妇幼健康工作。推动市妇幼保健院创三甲和县级妇幼保健院二甲评审工作,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和孕产妇、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建设。强化婚前医学检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加大出生缺陷预防力度。 ③完善基层服务体系,推动农村卫生工作发展。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创建国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争取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开展乡镇卫生院设备装备“五个一”配套工作,落实符合省规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订单定向招生、乡镇卫生院卫计人员岗位津贴补贴、离岗赤脚医生和接生员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深化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加强村卫生站建设和乡村医生培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监测、除害防病、农村改厕等工作。巩固、推进国家省级市卫生城市(镇)、村创建工作。 ④加强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卫生许可审批,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两非”行为,规范医疗市场和服务行为。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 5、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推进基础项目建设 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年度完成投资6764万元。重点抓好“百项工程兴韶关项目”续建工作,启动粤北人民医院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市中医院十里亭住院楼和门急诊医技楼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推动新城区三甲医院报建项目前期工作。 6、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创建文明城市卫计系统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建“廉洁诚信医院”,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和深化“阳光计生”建设工作,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网络和快速处理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卫计工作和谐。 7、落实扶贫双到工作 抓好对始兴县太平镇斜潭村、新丰回笼镇许屋村的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 8、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项目 粤北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培训教学综合大楼项目。力争2014年完成设计方案和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191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5.36万元,其他收入69.27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992.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23.74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383.36万元,占71.9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9.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7.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3.9万元;项目支出540.39万元,占28.09%,其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4.87万元,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4.8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87.45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31.94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万元,疾病应急救助0.5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16.1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路建设26.85万元,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经费3.81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费16.44万元,其他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74.64万元,其他医疗卫生支出68.9万元。 2014年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共1383.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决算支出3.3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7.0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了支出结构,按照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规范支出分类。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决算支出547.9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76.1万元,主要原因是是调整优化了支出结构,按照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规范支出分类。主要支出项目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39.87万元、其他优抚支出8.0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2.0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10.76万元。主要原因是是调整优化了支出结构,按照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规范支出分类。主要支出项目有医疗卫生管理事务503.17万元、医疗保障39.15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289.77万元。
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 540.3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决算支出4.8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14万元,减少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开支。 2、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决算支出 4.8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省下达我市2012年度行风建设补助经费5万元,我局根据项目使用用途及业务工作需要支出4.8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省卫生行风建设补助(粤财社【2012】74号。 3、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决算支出87.4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87.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3年待安排项目结转31.5万元、2014市本级下达我局待安排项目经费31.5万元,小计63万元,待安排项目我局根据业务工作需要2014年实际支出54.45万元;2013年芙蓉新城三级综合医院建设前期项目结转60万元,2014年我局根据项目用途及业务工作需要支出33万元,合计87.4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待安排项目54.45万元,芙蓉新城三级综合医院建设前期项目33万元。 4、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31.94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19.38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4年起原卫生系统下属单位大部分项目经费由财局直接下达至本单位。 主要支出项目有2012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结转经费1万元(粤财社【2013】125号、韶财社【2013】166号)、10年中央补助公共卫生项目结转经费1.87万元(粤财社【2011】164号、韶财社【2011】138号)、2013年中央及省补助重大公共卫生29.07万元(韶财社【2014】114号)。 5、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项4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3年省下达我市灾后和灾后重建项目经费4万元,我局根据项目用途及实际业务需要支出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2013年卫生灾后和灾后重建项目4万元(粤财社【2013】198号、韶财社【2013】120号)。 6、医疗保障专项0.5万元,比上年减少31.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同比安排的医疗保障专项资金少, 主要支出项目为2013-2014中央补助疾病应急救助项目0.5万元(粤财社【2014】359号、韶财社【2014】170号)。 7、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专项337.84万元,比上年增加155.09万元,主要原因:2013年卫计合并,为了避免重复建设,2013年压减了部分支出。 主要支出项目①2014年市本级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16.1万元②2012年粤北地区计生专项补助经费25.35万元(粤财教【2012】234号)③2013年粤北计划生育专项补助经费1.5万元(韶财教【2013】135号)④2013年中央计划生育药具专项3.81万元(粤财教【2012】438号)⑤2012年省级计划生育专项经费12.27万元(韶财教【2012】129号)⑥省专款计生专项 4.18万元(粤财教【2012】332号)⑦其他人口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74.64万元。 8、其他医疗卫生支出专项68.90万元,比上年减少144.52万元,减少原因:从2014年起原卫生系统下属单位大部分项目经费由财局直接下达至本单位。主要支出项目①往年结转项目-其他医疗卫生支出2.4万元②2013年度卫生专业资格考试29.18万元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经费2万元(粤财社【2013】404号)③市本级医疗体制改革协调经费17.5万元④乡村医生培训项目30万元⑤卫生事业重点项目启动经费10万元 (韶财社【2013】79号)⑤卫监应急维修站审计经费8.5万元(韶财社【2013】158号)。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 90.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37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卫计局出国团组 2 个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广东省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支出 1.55万元,含广州-台湾往返机票及在台期间的住、行、保险费等;(2)赴台交流费1.82万元,含往返机票及在台期间的住、行、保险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1.58万元,主要包括: 11 辆公务车全年运行费支出 71.58万元,平均每辆 6.5万元,一是2014年是计生工作打翻身的关键年,增加了下乡督查的力度和密度致使汽油费、过路费增加;二是11 辆公务车车龄长,车况差,维修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60 万元,主要用于省、县(市)人员公务来往期间餐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