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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7-20  发 布 日 期:  2016-07-20 
2015年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韶关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对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30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现有在职人员25人,其中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离退休人员14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 年主要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扎实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年”建设,全力推进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二是推进深化统计改革,巩固扩展统计四大工程成果;三是认真抓好国情国力调查和常规统计调查,包括继续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抓好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扎实开展各专业常规统计调查,加快建成现代化服务型统计。
二、收入预算说明
年收入预算56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8.96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年支出预算56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568.96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 基本支出预算426.9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1.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3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4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5%。其中:农村及城镇住户抽样调查项目77万元,主要用于调查掌握全市各地农村居民家庭生活基本情况,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分析各地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与质量变化的趋势以及区域发展差异,获得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城乡居民收入比等数据,是反映居民共享发展成果、监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社会和谐程度等的需要。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46.3%。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3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
 
             附件:2015年部门预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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