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2012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经费的通知》(韶财预〔2012〕3号)下达我局2012年度财政预算如下:
一、人员基本支出合计7,662,092元。其中:基本工资704,622元,月均奖金176,164元,年终双薪253,429元,地方岗位补贴2,160,360元,住房公积金395,349元,离退休人员费用1,106,027元,离退休人员年终生活补贴378,000元,离退休地方生活补贴2,062,296元,医疗费242,601元,其他福利性支出11,244元,其他人员支出172,000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326,000元。其中:公用经费1,175,000元,车辆费用140,000元,福利费11,000元。
三、项目支出合计1300万元。其中:
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市级配套资金499.5150万元;
⑵小型水库管理人员经费119.52万元;
⑶农村饮水安全三级创建示范工程活动示范镇市级补助工作经费50万元;
⑷南雄市农业综合开发孔江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韶关市配套资金50万元;
⑸三防工作经费50万元;
⑹全市水利水电建设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委托技术审查业务经费,水库移民工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计划的技术咨询与评审经费,全市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委托审计经费20万元;
⑺普法和水政水法规、水利水电安全生产等宣传、实施,翻新河堤宣传标语,印制法规汇编、宣传资料、手册,维稳工作、行政复议、水事纠纷调处、专项执法检查及河道管理监督专项活动、水库移民信访及调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经费20万元;
⑻水行政执法培训,水利业务技术培训,水库移民或干部培训,三防信息系统和局信息系统年运行维护管理费等工作经费20万元;
⑼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办公室及技术支撑单位工作经费100万元;
⑽省轻舟三大队运行经费45万元;
⑾市防汛抢险轻舟应急大队训练经费30万元;
⑿三防仓库运行管理经费30万元;
⒀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经费35万元;
⒁委托有监测资质的相关部门对全市重要水源地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控经费45万元;
⒂规划市区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经费10万元;
⒃全市水资源调查、查勘,制作简报、公报、年报,水务信息季报等工作经费15万元;
⒄救灾应急100万元;
⒅机动项目60.96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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