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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6-06-30 | 发 布 日 期: | 2016-06-30 |
2015年度韶关市水政监察支队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5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全称为韶关市水政监察支队,属韶关市水务局管理的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单位下设4个正股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水政监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组织实施水行政执法及水规费征收工作。
3、监督、检查与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工作。
4、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相关的水事纠纷。
5、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水政监察支队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名,后勤服务人员3名。实有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名,后勤服务人员3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和举办水政执法培训班。
2.开展水政执法检查监督,依法征收水规费。
3.开展河道日常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4.续聘协管员,充实执法力量。
5.加强水政队伍建设,配备水政执法识别服,购置人身意外保险,添置必要的执法装备器材和办公设备。
6、制作跨河建筑物警示标志牌、河道河堤宣传标语、禁止在河道内弃渣警示牌;对执法车辆和执法船只进行维护保养。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396.08万元,比上年增加21.08万元,增长5.6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96.08万元,比上年增加21.08万元,增长5.62%。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396.08万元,比上年增加21.08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和物价的上涨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96.08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05.58万元,占51.90%,比上年增加30.58万元,增长17.4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7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90.50万元,占48.10%。
2015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05.58万元,占51.90%,比上年增加30.58万元,增长17.4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7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90.50万元,占48.10%。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水法规宣传、培训;召开水政执法工作会议;开展河道采砂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督、水工程安全检查、水源保护区检查、河道占用检查等水政执法工作;购置水政执法识别服装、购买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和执法设备和执法办公用品等;聘请水政协管员;制作跨河建筑物警示标志牌、河道河堤警示宣传标语、禁止在河道内弃渣警示牌、其他水政执法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会议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万元(其中:会议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47%。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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