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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6-30  发 布 日 期:  2016-06-30 
2016年度韶关市水政监察支队预算公开
2016年度韶关市水政监察支队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三、 支出预算说明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6年韶关市水政监察支队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全称为韶关市水政监察支队,属韶关市水务局管理的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单位下设4个正股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水政监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组织实施水行政执法及水规费征收工作。
3、监督、检查与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工作。
4、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相关的水事纠纷。
5、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水政监察支队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名,后勤服务人员3名。实有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名,后勤服务人员3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和举办水政执法培训班。
2.开展水政执法检查监督,依法征收水规费。
3.开展河道日常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4.续聘协管员,充实执法力量。
5.加强水政队伍建设,配备水政执法识别服,购置人身意外保险,添置必要的执法装备器材和办公设备。
6、制作跨河建筑物警示标志牌、河道河堤宣传标语、禁止在河道内弃渣警示牌;对执法车辆和执法船只进行维护保养。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426.11万元,比上年增加30.03万元,增长7.5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预算426.11万元,比上年增加30.03万元,增长7.58%。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426.11万元,比上年增加30.03万元,增长7.5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导致人员支出增加。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26.11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55.62万元,占59.98%,比上年增加50.04万元,增长24.3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70.50万元,占40.01%,与上年基本持平。
2016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55.62万元,占59.98%,比上年增加50.04万元,增长24.3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70.50万元,占40.01%,与上年基本持平。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水法规宣传、培训;召开水政执法工作会议; 开展河道采砂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督、水工程安全检查、水源保护区检查、河道占用检查等水政执法工作; 购置水政执法识别服装、购买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和执法设备和执法办公用品等;制 作跨河建筑物警示标志牌、河道河堤警示宣传标语、禁止在河道内弃渣警示牌、其他水政执法等。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3万元(公共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38.0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万元,比上年减少31.25%,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比上年减少60%。


附件:韶关市水政监察支队2016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韶关市水政监察支队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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