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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7-04-11  发 布 日 期:  2017-04-11 
2016年度韶关市水政监察支队预算公开(补充)

2016年度韶关市水政监察支队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6年韶关市水政监察支队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全称为韶关市水政监察支队,属韶关市水务局管理的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单位下设4个正股级内设机构。

主要职能是: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水政监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组织实施水行政执法及水规费征收工作。

3、监督、检查与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工作。

4、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相关的水事纠纷。

5、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水政监察支队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名,后勤服务人员3名。实有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名,后勤服务人员3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和举办水政执法培训班。

2.开展水政执法检查监督,依法征收水规费。

3.开展河道日常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4.续聘协管员,充实执法力量。

5.加强水政队伍建设,配备水政执法识别服,购置人身意外保险,添置必要的执法装备器材和办公设备。

6、制作跨河建筑物警示标志牌、河道河堤宣传标语、禁止在河道内弃渣警示牌;对执法车辆和执法船只进行维护保养。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426.11万元,比上年增加30.03万元,增长7.5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预算426.11万元,比上年增加30.03万元,增长7.58%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426.11万元,比上年增加30.03万元,增长7.5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导致人员支出增加。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26.11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55.62万元,占59.98%,比上年增加50.04万元,增长24.3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70.50万元,占40.01%,与上年基本持平。

2016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55.62万元,占59.98%,比上年增加50.04万元,增长24.3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70.50万元,占40.01%,与上年基本持平。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水法规宣传、培训;召开水政执法工作会议;开展河道采砂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督、水工程安全检查、水源保护区检查、河道占用检查等水政执法工作;购置水政执法识别服装、购买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和执法设备和执法办公用品等;制作跨河建筑物警示标志牌、河道河堤警示宣传标语、禁止在河道内弃渣警示牌、其他水政执法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3万元(公共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38.0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万元,比上年减少31.25%,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比上年减少60%

 

 

韶关市水政监察支队

2015123

附件:韶关市水政监察支队2016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补充).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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