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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2-07  发 布 日 期:  2018-02-07 
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情况说明

附件1

 

2018年度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样板)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8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单位名称: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内设6个副科级机构,中心的主要职能:负责市区管辖范围内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加固改造、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市区管辖范围内的堤围、泵站等工作防洪抢险工作,确保防洪排涝设施的安全;负责国家、省、市三防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拨;负责轻舟抢险人员培训,组织轻舟队伍进行防汛抢险和输送轻舟抢险器材等工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8 年中心共有事业编制人数为32人,实有在编人员25人,退休人员5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堤防养护工作;2、做好三防物资和轻舟物资搬运、保养、采购工作;3做好韶关市区旧堤改造加固及环境改造工程的结算工作;4、做好浈江左岸铁路医院段旧堤修复加固工程剩余款项的支付清算工作;5、做好三防仓库年度运行管理费工作;6、省轻舟三大队运行经费、市防汛抢险轻舟应急大队年度训练及管理工作;7做好韶关市三防仓库修缮(含照明)工程建设工作;8、做好韶关市区防洪堤三期工程前期工作;9、做好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的汇总公开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335.34万元,比上年减841.6万元,减38.66%,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市区防洪堤三期工程尚未开始施工建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5.34万元,比上年减841.6万元,减38.66%,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市区防洪堤三期工程尚未开始施工建设;其他各项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与往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33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335.34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390.37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9.23%,比上年增加47.73万元,增幅13.93%,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新增加3名工作人员,支出也相应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1.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17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944.97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0.77%,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幅56.5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防洪排涝二期工程项目、市区防洪堤三期工程尚未开始施工建设造成预算相应减少。其中:2018年度运行维护养护项目412.77万元,主要用于市区河堤养护、三防仓库运行管理、省轻舟三大队及市轻舟应急大队运行管理与年度训练、三防物资与轻舟物资维护保养补充及三防仓库修缮,与上年相比减少67.19万元,减幅14.02%2018年韶关市区防洪堤三期工程项目532.2万元,主要用于韶关市区防洪堤三期工程前期工作相关款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3万元,增幅15.9%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6.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43.55万元,包括办公7.26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17.06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22万元、电费2.16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费用8.0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包括办公设备1.5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堤防养护工作、完成三防物资和轻舟物资搬运保养采购工作、完成韶关市区旧堤改造加固及环境改造工程的结算工作、完成浈江左岸铁路医院段旧堤修复加固工程剩余款项的支付清算工作、完成三防仓库年度运行管理费工作、完成省轻舟三大队运行经费及市防汛抢险轻舟应急大队年度训练及管理工作、完成韶关市三防仓库修缮(含照明)工程建设工作、完成韶关市区防洪堤三期工程前期工作、做好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9项工作,实施2个项目,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变动情况。

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固定资产情况)年初数为419.1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类171.25万元,通用设备类197.68万元,专用设备类27.0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23.15万元。截至20171231日止,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程用工具车1辆、防汛抢险轻舟大队工具车1辆及吊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收入为0支出为0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