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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6-06-29 | 发 布 日 期: | 2016-06-29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2015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是主要职能是:
1、及时调解民间纠纷。
2、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3、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4、及时报送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简报、信息。
(二)人员构成情况
法律援助处事业编制在职人数12人,工勤人员1个,离退休人数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缓解我市各县(区)法律援,切实解决弱势群体“打官司难” 的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开展法律服务,为地方政府决策保驾护航,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57.1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57.15万元,其它各项收入为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 年支出预算157.1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57.15万元。
2015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157.1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99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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