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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6-30  发 布 日 期:  2016-06-30 
2016年度韶关市法律援助处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 

韶关市法律援助处是主要职能是:

1、及时调解民间纠纷。

2、宣传法律援助制度。

3、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4、及时报送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简报、信息。

(二)人员构成情况

法律援助处事业编制在职人数10人,离退休人数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缓解我市各县(区)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开展法律服务,为地方政府决策保驾护航,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62.6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62.24万元,其它各项收入为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 年支出预算162.6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2.644万元。

2016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162.6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46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第二部分:2016年度韶关市法律援助处部门预算表格(点击打开)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