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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6-07-05  发 布 日 期:  2016-07-05 
2016年度韶关市司法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韶关市司法局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 

韶关市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

1、司法行政管理。

2、法律服务。

3、法制宣传。

4、法律保障、特殊人员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机关人员编制数41个,实际在职机关人数38人,工勤人数6人,离退休人数35人,其中离休5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局机关的行政运行。

2、项目(专项业务)工作运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224.3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203.0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21.3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224.3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03.0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资金支出21.34万元。

2016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预算923.8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5.4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0.6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300.5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4.56%,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8.09%。其中:001法律援助专项经费48万元(用于法律援助办案等,与上年持平);002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16万元(专门用于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支出,比上年减少);003普法经费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工作,与上年持平)004其他经费补贴14.13万元(该资金为国有铺面出租返拨收入主要用于铺面维修及弥补原国资律师所部分退休干部工资缺口);005人民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及律师进村居管理工作专项经费4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纠纷、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办案和律师进村管理工作,与上年持平);006社区矫正经费及安置帮教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工作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与上年持平);007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专项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与上年持平);008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专项工作经费145.4万元(专门用于为全市1454个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的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经费,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1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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