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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6-07-05 | 发 布 日 期: | 2016-07-05 |
2015年度韶关市司法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三公”支出信息统计表
八、“三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5年韶关市司法局部门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我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等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5年,我局编制人数4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39人;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30人;工勤人员6人。市法律援助处编制人数1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0人;退休人员2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开展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实现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解决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加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推进了依法治国进程;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实现了全市1454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等等。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1157.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6.49万元,其他收入0.62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2015年支出决算117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74.68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984.32万元,占83.7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73万元,其他支出8.72万元;项目支出190.36万元,占16.21%,主要支出项目有人民调解专项经费、法律援助经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项经费、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经费、普法宣传专项经费、律师进村居专项经费。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7.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 0个、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00万元,主要公务车保有量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4.00万元,平均每辆 2.3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9万元,用于接待外单位来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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