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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7-01-20 | 发 布 日 期: | 2017-01-20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公用经费情况说明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表
二、支出预算总表
三、人员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日常公用支出预算明细表
五、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六、单位公用情况基本数字表
七、机动车基本数字表
八、会议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7基本支出明细表
十一、2017项目支出明细表
2017年韶关市韶州公证处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
(一)韶州公证处共17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在职5人,临聘人员12人。
(二)韶州公证处主要职能是: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依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出具公证书。
2、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公证事项的纠纷,提出公证建议。
二、收入预算说明
年收入预算184万元(即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比2016年收入预算减少66万元,减少26.4%。主要原因是公证费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年支出预算144万,比2016年支出预算减少28.8万元,减少16.7%,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约7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53%。(其中人员支出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约18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总额达6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47%。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2.8%。其中:
1、零星修缮及设备购置预算经费支出4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损耗维修及不能继续使用设备的更换;
2、办案经费预算支出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0万元。减少80%。主要用于办证需求等业务费用,另含与各单位的协调费、办公用品购置等;
3、临时工经费支出39万元,用于临时工工资发放。
4、“税费”,预算支出2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0万元。减少33.3%。
四、公用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公用经费预算5万元,比2016年减少1万元,减少16.7%,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体检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维修费、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
关于专业名词的解释:
公证服务:公证是由专门的司法机关和专职法律人员进行的一种特殊证明活动。如探亲、求学、定居、继承遗产等公证,主要是为了帮助解决民事纠纷。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六、“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2万元,增长了 50%。主要原因是今年较去年增加了会议费预算2万元,用于组织会议等办公支出。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韶关市韶州公证处
二0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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